小氣房東吝換熱水器害2命 推房客沒說遭打臉判刑1年定讞

小氣房東吝換熱水器害死2命,遭判刑1年定讞。此爲示意圖。(示意圖/pixabay)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臺北市歐姓房東將林森北路套房出租給吳姓女子多年,吳女曾向房東反應,要求換裝有強制排氣功能的熱水器,但房東爲了省1萬多元的換裝費,拒絕換裝。結果吳女與王姓男友去年2月間洗澡時,因吸入過多一氧化碳中毒身亡。一二審均將歐男判刑1年,案經上訴,最高法院22日駁回上訴定讞。

擁有3處房屋的歐姓房東,自2011年9月起就將林森北路住商大樓內的套房出租給吳女使用。檢警起訴指出,吳女的家屬在2018年初因爲遍尋不着吳女,報警處理,警方在套房內發現吳女與王姓男友的屍體。當時王男倒在臥室,吳女則是裸身倒在浴室,2人身上均無外傷。由於屋內一氧化碳濃度高達380ppm,檢警研判是熱水器燃燒不完全產生大量一氧化碳,加上陽臺加裝鋁窗影響空氣流通,2人吸入過多一氧化碳中毒窒息死亡。

檢方傳喚歐姓房東,查出2016年3月至8月間,吳女曾向房東要求換裝具有強制排氣功能的熱水器,但房東竟吝惜1萬多元的裝設費用,悍然拒絕,最後導致2條人命因一氧化碳中毒死亡。檢方因此對房東提起公訴,並痛批歐姓房東吝惜錢財,枉顧房客生命安全,且因其疏失造成2人死亡,偵查時還飾詞狡辯犯罪態度極其惡劣,建請法院量處有期徒刑1年2月以上之刑,並不得宣告緩刑,以示懲儆。

法院審理時,歐男不僅不認錯,還辯稱事發前已告知要開窗讓空氣流通,還提醒吳女不能在陽臺堆放衣櫃雜物以保持通風;歐男甚至還騙說,從沒聽吳女反映要加裝熱水器的強制排氣設備。但法院傳喚吳女家屬,證實吳女曾當着家人的面與歐男通電話,內容是要求歐男加裝強制排氣設備但遭拒絕。

一二審法院均認定歐男違反相關消防法令,確實成立「業務過失致人於死罪」,考量他犯後不知悔悟,猶飾詞狡辯,且未賠償被害人有罪,均判刑1年。全案再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22日駁回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