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核災食品輸臺起訴2業者 食藥署:不會放寬

食藥規定日本食品進口須附「產地證明」和「輻射檢測證明」。(圖/東森新聞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日前日本福島核災縣市食品,驚爆改標輸臺,引起民衆恐慌;新北市地檢署16日首波偵結,起訴盛裕等四家關係企業的進口部經理卓俊忠勵拓公司業務經理鄧盛榮。食藥署管理署組長潘志寬表示,進口日本產地標示、特定地區產品須附輻射檢驗合格證明的規定,仍會持續不會放寬!3月底,日本受三一一核災影響的福島、茨城櫪木羣馬、千葉地區生產醬油餅乾泡麪調味品等食品,被業者以並櫃報關,用其他品項隱瞞產品來自核災區,欺騙消費者。新北地檢署16日首波偵結,依業務登載不實、詐欺取財罪嫌,起訴盛裕、昌盛柏泓、三燦公司的營業部經理卓俊忠、勵拓公司業務經理鄧盛榮。檢調指出,並櫃夾帶米果合法商品中,報關輸臺再換貼假標籤仙貝,共賣出166件、醬油賣出678件。針對食品業者遭到起訴,食品藥物管理署組長潘志寬表示,除非東北五縣市的食品都解禁,否則核災區食品仍有違法入臺的可能;因此,對日食品進口須附「產地證明」和「輻射檢測證明」的規定,仍會持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