尷尬!行政院抽查官營會館 結果只有8家「完全合格」

行政院消保處20日公佈8縣市21家官營會館抽查報告。(圖/行政院提供)

記者賴於榛/臺北報導

行政院消保處20日公佈8縣市21家官營會館包括教師會館、國軍英雄館警光會館、勞工育樂中心的抽查報告,聯合查覈消防建管及衛生等事項後,結果竟然只有8家會館全部項目符合法規要求,合格率僅38%,其中臺中國軍英雄館遭發現有蘋果果醋過期1年7個月,屋頂平臺還被以電子鎖鎖死。

遭抽查的8縣市包括臺北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嘉義市、花蓮縣、臺東縣澎湖縣,消保處消保官王德明指出,消防安全管理部分,有6家不合規定,避難逃生設備警報設備各有2家不合規定;建築物安全管理不合規定的有8家,其中直通樓梯安全梯或特別安全梯事項佔了4家、公共安全檢查簽證申報有3家;衛生安全也有7家不符合規定,其中4家食品超過有效期限,5家不符食品衛生管理規範

王德明說,食品過期最嚴重是臺中國軍英雄館,蘋果果醋過期1年7個月,已依《食品安全管理法》開罰12萬元;另3家是臺東縣公教會館有鮮奶油過期3天、法國芥末醬逾期8個月。東華大學湖畔會館有咖哩粉過期半年、豆瓣醬逾期10個月。成大會館的牛晶粉過期6個月,全都被法開罰6萬元。

消保處指出,除已函請各主管機關就不合格部分依法改善外,截至4月13日止複查情形餐飲衛生部分、消防管理部分缺失問題皆已改善完畢,但建管部分還有3家限期改善中,也要求各會館儘速完成申請旅館業登記等相關法規作業,以符合交通部發展觀光條例」規定,落實旅館業之管理。

全數合格的8家,則爲高雄國軍英雄館、澎湖縣警光會館、澎湖縣勞工暨人民團體活動中心、國立中興大學附屬臺中高農附設實習旅館、嘉義國軍英雄館、臺北警光會館、花蓮勞工育樂心及高雄市政府勞工育樂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