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菸草公司來臺設廠 董氏:我國成亞太煙毒轉運中心
▲▼日本禁菸學會跨國聲援,臺灣嚴拒日煙商設廠。(圖/翻攝自董氏基金會網站)
日本禁菸學會日前邀請臺灣董氏基金會、亞太地區拒菸協赴日,向財務省及外務省遞交抗議函,質疑臺、日政府違反國際公約,在日本境內關閉4座菸廠的同時,卻到臺灣設廠。對此董氏基金會呼籲,應撤銷菸廠設廠許可,並修改《臺日投資協議》,將「煙品製造業」列入不予保護的行業別。董氏基金會執行長姚思遠表示,由於日本煙品製造的成本高,因此日本菸草公司關閉境內的4座菸廠、裁員1600人,轉而到投資成本較低的臺灣設廠,更利用其良好的政商關係、臺日貿易協議等優勢,打造煙商海外新據點,大量生產香菸。
姚思遠強調,該公司在臺設廠這件事情,臺、日政府都應該應受到高度責難。因爲臺灣政府扭曲了國內法、更忽視國際法允許日本煙商在臺投資;而日本政府作爲該公司的大股東,對於這件事情更該負起責任。
姚思遠還轉述日本禁菸學會秘書長宮崎恭一的一段話,「日本煙商用不平等、不公義的『臺日投資協議』強行登陸臺灣,傷害與日本最友好的臺灣人民的健康,不但令人感到痛心,更讓身爲日本人感到羞愧!」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表示,如果日本煙商在臺產的近百億煙品是要內銷,那每年政府將至少減低30億元稅收;而若真如煙商所說的事全數外銷,則將毒害衆多鄰近的國家,將使臺灣揹負「亞太煙毒轉運中心」的罪名。 董氏基金會呼籲,應儘速撤銷菸廠設立許可,將「菸草製造業」列入「外國人投資條例」的禁止投資項目、修訂《臺日投資協議》,列「煙品製造業」爲不予保護行業別,並全面修訂《菸酒管理法》、《菸酒稅法》及《菸害防制法》,確實建構永續經營的國家菸害防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