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員可嘲的"上海名媛羣" 只是自導自演的人設經營產業?

(原標題:除了上熱搜,"上海名媛羣"還帶給人們這些疑惑)

嚴珊

這兩天,一篇揭露上海“名媛”的觀察記,在盛大開場後,於酒店雙雙否認中迅速轉折,變成了一場疑似“自導自演”“挑動對立”的鬧劇。

曾經令人迷惑又製造笑點的“40人團一間外灘景觀房”“60人團一輛法拉利”“一人300拼二手絲襪”的說法,都被網友逐一“證僞”。

12日下午,觀察者網向上海寶格麗酒店求證,其客服人員也對網傳拼團一事予以否認,稱“不可能發生”,酒店不允許單間客房有多人拼團,且入住酒店需要刷臉和刷身份證

這樣一來,網絡上掀起的“愛拼纔會贏活動,豈不是嘲錯了對象?

12日,觀察者網向微信公衆號《我潛伏上海“名媛”羣,做了半個月的名媛觀察者》作者李中二”求證該事真實性,但未得到對方回覆。

其在11日發佈的文章中,自稱提供了10萬元的支付寶資產證明和500元的入羣費,才加入了這個網友投稿的“上海名媛羣”。

請允許我們“馬後炮”一番,理理這篇爆款文章中出現的疑點

首先,幾乎所有質疑者,都把“最假瑕疵”頒給了羣名,諷刺又帶感的“上海名媛3羣”,跟羣友想躋身上流社會的心理太格格不入。

深受互聯網影響的90、95後一代,爲什麼摒棄那麼多創意有趣的羣名不用?要啓用“名媛”和“3羣”這麼自降身價的詞彙。

再看,所有發言“名媛”標點符號的使用習慣也出奇一致。

明顯疑問結尾的句子還會加問號,但其他句式均無標點。

上圖和下圖兩個頭像不同的人,在該用逗號的地方都用空格替代。

而所有“名媛”拼單報名時的不假思索,也與爲了省錢願意與幾十人拼單、不怕麻煩的“人設”有所出入。

幾十個互不相識的人一起加入具有被酒店阻止風險的拼單活動,都不問一問組織細節和擔保方式,就爽快答應了?

如果已經熟悉到可以直接匯款不問細節,這種信任感,恐怕早已加入了喊話者的“上海名媛第三小羣”,不用在60人的羣裡舉手了。

再說說這個引發全網羣嘲的“40人拼一間寶格麗酒店”一事。

公衆號作者“雷斯林”給出了這樣的總結:“我覺得編故事的人,多半沒怎麼組織過線下活動,不知道一場60個人互相不認識的商業活動是怎樣的體量,辦好這種活動到底要花費多大的時間和精力。”

的確,40人住一晚,且不說寶格麗刷臉和身份證的入駐要求,就是實名登記的人稱要帶朋友進入,5個人一組,一組1小時,全程無縫銜接也得8小時,還不算將房間恢復原樣、分批進出的時間……

如何平均分配每位“名媛”的拍照區域和拍照時間?如何及時傳遞浴袍?如何在5人避開服務員自然走出酒店後,再帶下一批進來?完成了簡直是一項天衣無縫的“特工任務”。

費這麼大勁,去哪裡兼職不好,跑這裡來當志願者義務組織拼單。

即便“名媛”真的這麼有組織有紀律,網文中提到的兩家酒店出面闢謠也可以將此推翻了。

12日下午,上海寶格麗酒店的客服就網傳拼單一事迴應稱,40人拼一間客房的情況“不可能發生”,酒店不允許單間客房有多人拼團,且入住酒店需要刷臉和刷身份證。

另據新京報12日報道,上海波特曼麗思卡爾頓酒店工作人員也表示:此前並未發現一個房間多人拼團入住的情況,所有房客入住酒店時都需要刷臉實名認證。

對於“6人拼雙人下午茶套餐”一事,波特曼麗思卡爾頓酒店工作人員稱,該套餐大多都是兩人來消費,沒有遇到多人來只團購雙人餐的情況,且店內安保工作到位,不會讓拍照打卡等情況影響就餐客人。

但是,這篇真實性存疑的文章的的確確是“火”了,最高登上微博熱搜榜前三不說,光是全網話題討論度,也讓這篇輕鬆“10萬+”的文章爲其公衆號帶來了不少關注。

而最觸動網友神經的,還要數“李中二”在文章最後的那段發問,他將小紅書上的“白富美博主一竿子打死,全諷刺爲“包裝”而成。

一些網友看完後,便立馬衝去給在高檔酒店擺拍的“白富美”留言:在哪拼的?

但實際上,有的博主很冤,明明實實在在消費了,卻被說成“假名媛”。

還有細心的網友發現,該公衆號的其他文章從標題看均與“名媛觀察記”異曲同工:不是在煽動性別對立、貧富對比,就是在模仿“拜金”女的口吻。

爲什麼一篇看起來像段子的“觀察記”能引發這麼多人的討論?

恐怕與社交媒體的發展、“網紅打卡”的興起,以及被詬病的“消費主義洗腦論”不無關係。

上個月,杭州目回龍井火了,轉發的大V紛紛立下flag:看完定位,你會回來轉發的。

點開一看,定位的相冊裡竟然彷彿出現了一條“網紅流水線”。

時至今日,還有很多美女前去打卡,拍着靜心品茗的照片。

其中,確實不乏素人遊客,她們在評論裡直接回懟了質疑的網友,稱自己只是去旅遊。

但這樣一致的打卡姿勢和道具,難免令人懷疑,難道她們社交平臺的“人設”都是假的?

當然,這種花小錢裝大款的“人設”經營產業,的確存在,且有人消費。在電商平臺搜索“朋友圈展示面”,就可以一探究竟。

但是,如果真的“自導自演”創造並傳播這種引發社會爭議的文章,可能涉及在網絡上造謠、傳謠,散佈虛假信息,屬於治安管理處罰法約束的範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散佈謠言故意擾亂社會秩序的,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不知道,下一次看到這種全員可嘲的迷惑大賞,會是什麼羣?

上海名媛羣女孩迴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