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認明正版標章!防煙稅漲後假煙亂竄 財部推新煙品標記

新稅煙品辨識標記。(圖/記者賴亭羽攝)

記者賴亭羽/臺北報導

立法院於21日三讀通過菸酒稅法修正草案,未來每包煙煙稅將調漲20元至31.8元。對此則有許多人擔心,非法囤積、哄擡價格、以及假煙情事是否將更加嚴重?對此財政部表示,配合此次修正案,已經公告新稅煙品辨識標記,等總統公佈上開法案並經行政院覈定施行日期後,未來煙品進口商產製廠商應於包裝上刊印或黏貼辨識標記。

財政部說明,爲避免業者利用舊稅煙品混充新稅煙品銷售賺取差價利益,依修正後菸酒稅法第7條及現行菸害防制法第4條規定,按每千支(每公斤)繳納新臺幣(下同)1,590元菸酒稅及1,000元煙品健康福利捐之煙品,納稅義務人(繳納義務人)應依公告規定提供消費者辨識標記。紙菸均應自行刊印可資辨識之標記,未及刊印部分應黏貼該部提供之辨識貼紙於煙品容器上;其他煙品應自行刊印或黏貼該部指定之識別標記。

財政部其公告識別標記如下:(一)紙菸(按支計徵):容器包裝紙菸(每包20支)之刊印樣式爲「N51.8(5碼)」、「T51.8(5碼)」、「NT51.8(6碼)」,三者擇一刊印於煙品容器上所載有效期限附近位置。

(二)紙菸以外之其他煙品(菸絲雪茄及其他煙品,按公斤計徵):刊印或黏貼樣式(尺寸2公分x1公分)爲以黑色字體清楚載明「NTAX(4碼)」、「NEWTAX」(6碼)、「TAX106」(6碼),三者擇一自行刊印或黏貼於煙品容器。

財政部提醒,煙稅調漲須俟總統公佈菸酒稅法修正案,並經行政院覈定施行日後始生效,目前新煙品稅制尚未施行,市面煙品仍按舊制課稅,故紙菸每包不應有因新稅制漲價情形,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持續就煙品供貨走私及識別標記進行聯合實地查察,並對煙品產製廠商、銷售業者及消費者進行宣導,以打擊不法行爲,並維護消費者權益

財政部表示,煙稅修法進度及公告相關事宜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www.etax.nat.gov.tw/稅務資訊/新舊煙品辨識專區/相關法規)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