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稅6月12日將漲20元 財部卻說「還沒漲夠」

財政部。(圖/記者李毓康攝)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煙稅即將於6月12日開始調漲,有民衆質疑,若長照未來改爲保險制,此次調升的煙稅是否可以降回原樣?對此財政部今日迴應,目前煙品稅捐佔煙品售價比率約48%,在本次修法後,臺灣煙品稅捐佔煙品售價比率提高至約60%,但仍與WHO建議煙品稅捐,至少應占煙價70%仍有段差距代表還有調漲空間。至於長照制度未來是否改採保險制,則屬衛福部權責

臺灣吸菸者權益促進會理事長陳麒安日前投書媒體,指出此次爲了挹注長照財源而調漲煙稅,但煙稅作爲國稅,應依財劃法規定分配,但這次煙稅調漲卻打破法律,使之成爲指定用途的「特別公課」,法制紊亂將使長照法的施行產生隱憂,也有違憲之虞

對此財政部迴應,稅捐作爲滿足公共財政實現公共任務的需要,一般適用預算法的「統收統支原則」,但也有例外情形國會立法者可以立法裁量決定某項稅收是否專款專用。

財政部進一步以房地合一稅、金融營業稅特種貨物勞務稅(奢侈稅)等稅課收入爲例,指出這些稅收也被指定爲住宅政策、長期照顧服務、撥入金融業特別準備金社會福利等支出。

若以鄰近國家來看,日本韓國越南泰國印尼菲律賓孟加拉亞洲鄰國,亦有將部分煙品稅收,用於菸害防制、公共轉播、健康促進、衛生保健醫療援助衛生設施改善計劃、償還國營事業債務地方教育等類似例子。因此,財政部強調,此次將調增遺產贈與稅、煙稅做爲長照財源一事,並無違憲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