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火先找房東而不報警,火勢蔓延!深圳一工業園管理人被行拘

南都記者焦明樑 通訊員塗勝南都記者從深圳消防獲悉,因停工期間未按規定切斷電路消防設施未保持完好、發現火情後未第一時間報警,日前,深圳市寶安區工業園管理陳某因不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違反安全規定,被公安機關依法予以10日的行政拘留。

據瞭解,2021年5月24日02時04分許,深圳市寶安區某工業園一塑料加工廠電氣線路故障引發火災。寶安區消防救援大隊調度27車140人趕赴現場及時處置。

據寶安區消防救援大隊相關工作人員介紹,經調查,此次火災事故暴露出該園區管理單位及起火單位多項消防安全違法行爲。一是事故企業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企業負責人稱自5月21日起開始停工,且已關閉現場主電源。經視頻研判及現場勘驗,起火前一天5月23日現場仍有工人生產作業,且現場主電源在停工期間未完全關閉,導致因電氣線路故障引發火災。二是園區管理單位日常管理不到位,園區內消防設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消防水池儲水量不足,消火栓不能正常使用。三是園區管理人消防安全意識不高,在發現火情後,並未第一時間及時報警,而是通知房東跟企業負責人,房東到達現場後才撥打119報警。“從管理人員發現火情到房東報警,時間相差約6分鐘,導致火勢蔓延。”

事故調查結束後,寶安區消防救援大隊依法將案件移交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有關規定,依法對該園區管理人陳某作出拘留10日的行政處罰

同時,因起火單位未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消防安全主體責任,造成火災事故,寶安區消防救援大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有關規定,對起火單位作出罰款人民幣貳萬元整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