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章魚禁捕剛開始 沙港潮間海域就抓到違法採捕
▲一生交配產卵一次,澎湖章魚禁捕15天。(圖/澎湖縣政府農業局)
澎湖章魚爲澎湖的特有種,產期會出現在潮間帶,時間約在元宵後至媽祖生日。爲了保育,湖縣政府宣佈29日起禁捕章魚,但馬公警分局31日在沙港潮間海域當場查獲曾姓民衆違法採捕,依法裁處最少3萬元。
澎湖縣政府26日召開104年3月份治安會報,秘書長鄭明源於會中表示,目前東北季風漸弱、海象趨穩,漁民出海捕撈作業頻繁,少數漁民可能趁機非法捕魚,其中,使用3層網捕魚對海洋生態影響最爲嚴重,請海巡及農漁局等單位,加強宣導及查緝取締,讓澎湖漁業資源得以永續發展利用;此外,自3月29日起至4月12日爲澎湖特有種章魚禁漁期,非法捕魚查緝小組應該加強巡護,嚴禁違規採捕章魚,並請海、岸巡弟兄協助加強海上查緝,以及各漁港安檢所加強漁船進出港檢查及宣導。
縣政府爲保育及維護章魚資源永續利用,曾於94至95年公告全面禁捕,不過也受到坊間不少採捕章魚漁民反彈,縣府基於漁民生計與生態保育兼顧考量,並經水試所澎湖海洋生物研究中心進行研究調查及檢討後,禁漁期縮短爲15天,日期爲3月29日至4月12日。
農漁局表示,根據水試所澎湖海洋生物研究中心研究得知,澎湖特有種章魚壽命僅一年,且一生交配產卵一次,產卵數約一次產卵數10-30粒不等,每年出現季節約在2至4月(約農曆1月15日元宵節至3月23日媽祖生),最早出現於北海、金嶼、長岸,再向東至鳥嶼、赤崁北,後再移至歧頭、講美、沙港沿岸,澎南地區最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