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挨告性侵不起訴 少女喉嚨痛沒出聲拒絕:這又沒什麼

少女表示當時很想睡,所以沒有拒絕。(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臺北一名16歲少女逃離庇護家園,經由堂妹介紹認識20歲的陳姓男子併發生關係社工知道此事後報警指控性侵。不過,少女表示,雖然不想要,但喉嚨痛想睡覺就沒有制止,「這沒什麼大不了。」檢方因此不起訴處分

少女逃離庇護家園後在堂妹的介紹認識陳男,去年12月更在陳男的租屋處發生關係。回到庇護家園後被問有沒有發生任何事,她才說有和一名男子發生關係,更因喉嚨痛沒有出聲拒絕;社工認定遭到性侵,報警逮人。不過,陳男到案後卻說被冤忘。

陳男表示,他承認有發生關係,但是有先問「可不可以」,而且少女沒說話也沒反抗,以爲對方默許。少女則說,陳男在親她的時候感覺很累想睡覺,所以躺着不動,只有拉着褲子,也因爲喉嚨痛沒有出聲,不認爲被強迫,「這也沒什麼大不了。」

檢方見少女心情平靜,也沒有任何反抗的舉動,難以認定陳男強制性交,因此罪證不足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