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哭訴遭性侵 衰男這原因不起訴

少女哭訴遭性侵衰男這原因不起訴。(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北部地區一名少女報案指證歷歷,控訴遭到一名男子藉陪她到超商領包裹後,將他帶往汽車旅館,強行脫去衣服後,霸王硬上弓性侵了兩次。但是檢察官傳訊雙方調查案情卻是大逆轉,這名被告男子因爲身上刺青,反而全身而退,洗去冤屈。

檢警調查,據少女報案說,去年底她約了一名男性網友見面,他們先去超商領了包裹後,男生就說他很累,帶着她到一家摩鐵休息。但是進了房間,男子馬上精神百倍,抱着她強吻,還扯掉了她的衣服和胸罩,因爲對方力氣很大,她無力抵抗下,被脫全裸後,遭到性侵。

結束後,她很害怕要打電話給朋友求救,誰知又遭到被告男子強行性侵了一次。事後她到醫院驗傷,報案控訴遭到性侵。

不過,從這名少女的驗傷報告檢方察覺受害少女的下體私處並非新的撕裂傷,而且當時已經懷有4個月身孕。而被告男子庭訊時則大呼冤枉,很堅定說當天他與少女碰面後,只陪她去領取包裹,接着兩人就各自回家,他根本沒帶小敏去汽車旅館啪啪的事。

檢察官則是大膽詢問少女,問說指控遭到這名男子雙方脫光後性侵,要求少女只說被告身上有何特徵,少女想了一下說沒有印象有啥特徵,這時檢察官笑了笑。

原來被告的手臂上有大騙的刺青,而原告少女卻說沒有,加上其他證據佐證,因此不採信小敏說法,檢察官認定被告罪嫌不足,全案不起訴偵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