哭訴被男同事下藥性侵!女跟男友做完才報案…檢不起訴

女子指控男同事藥性侵,案發後卻先回家洗澡與男友牀戰。(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記者周宸亙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臺北市一名20多歲陳姓男子今年10月和女同事相約逛街,卻直奔旅館喝酒、吃滷味,甚至發生關係。完事後,女方報案指控遭下藥性侵,但陳男大聲喊冤。檢方調查後,認爲女子案發後回家不但先洗澡,還跟男友牀戰完才報案,顯然不合情理,因此對陳男處分不起訴。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女子指控當天是她第一次喝酒,沒想到一喝卻直接醉倒,懷疑酒裡被陳男下藥,目的是爲了性侵她。但陳男到案後大聲喊冤,表示是女同事喝完後躺在他旁邊不斷磨蹭,他被蹭到受不了還一度求饒「這樣我會受不了」。

豈料女同事聽完後,竟大方回道:「來啊!」他才立刻拿出保險套,與對方在兩情相悅的情況下交歡,更何況隔日清晨女同事還自行離開賓館,整個過程都沒有異狀

檢方認爲,女子離開賓館時不僅神色自若,承認回家後先洗澡、與男友發生關係後纔去報案,還聲稱不記得被害細節,實在不合常理,加上雙方事後和解撤告,因此對陳男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