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戴套嘿咻「搞出人命」 男被前女友告「傷害」

▲如果沒有生育計劃情侶間進行性行爲應做好安全措施,避免意外「搞出人命」。(圖/翻拍自YouTube)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邱姓女子指控孫姓前男友每次進行性行爲都不戴保險套,害她懷孕必須墮胎,認爲對她的身體已造成傷害,憤而向孫男提出告訴。新北市地檢署偵訊後認爲,邱女當時同意沒戴套進行性行爲,若因爲墮胎產生傷害,也是手術醫生造成,和孫男沒有關係,於是給予不起訴處分

邱女認爲,前男友與自己並沒有結婚計劃,在交往期間卻以「沒感覺」爲由,拒絕戴保險套進行性行爲,害她在2013年9月間懷孕,必須到醫院墮胎,因此控告前男友傷害。對此孫男在偵查時表示,不戴套發生性行爲都有經過對方同意,事後女友墮胎他也有陪同前往。

新北市地檢署認爲,雙方是在你情我願情形下發生關係,懷孕結果不應認爲是傷害行爲,墮胎也是經過邱女同意前往,並表示即使因爲墮胎手術產生傷害,加害人也是醫生,與孫男並沒有關係,於是認定孫女證據不足,給孫男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