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爆性侵未成年少女 原子少年「小孩」被起訴

遭爆性侵未成年少女,原子少年「小孩」被起訴。(示意圖/達志影像)★《中時新聞網》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原子少年》成員「小孩」(本名:何世華)去年9月間在中和住家,性侵未成年少女,由於該少女事後在網路爆料,公佈雙方對話紀錄,全案才曝光,新北地檢署今偵結,依違反兒少法、成年人故意對少年強制性交罪起訴。

檢方調查,小孩去年9月間因酒醉被該少女攙扶回家休息,卻不顧少女反對,強行觸摸對方胸部和下體,指侵得逞,小孩偵訊時坦承有在房間與少女接吻、觸摸對方腰部。

少女的慄姓友人則表示,當天他與少女、小孩在KTV唱歌、飲酒,因小孩略有醉意,少女便攙扶小孩下樓搭車,不過當他返家時,少女卻突然打電話向他哭訴,經多次訊問對方發生什麼事,都沒有獲得迴應,只好打電話給小孩,小孩卻迴應「做了男生都會做的事」,他聽聞後立即叫少女離開,少女到他家後才坦承被性侵一事。

少女也出示與小孩的對話紀錄,只見小孩傳訊稱「對不起啊 我昨天太過分了」、「妳沒有受傷吧」、「我昨天很粗魯」,而少女則回「我只希望你不要誤會,我送你回家的意思」、「我沒多想,讓你誤會了」。

小孩事發後15日也曾在聚會巧遇少女,他除了向少女道歉外,也提到「如果對女生就是人家不願意的話,我還真的是第一次,我真的覺得我很對不起你,因爲我自己也是第一次做這種事」、「我不想去強迫人家,但是那天我真的爆掉」。

檢方依據對話紀錄、證人說詞、少女心理諮商紀錄等證據,認定小孩有做出撫摸胸部、下體的猥褻行爲,因此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強制性交等罪起訴。

對此,小孩的委任律師李之聖表示,今天小孩及其家屬看到新聞後表示:「目前還沒有收到起訴書,我們這邊都認爲起訴內容與事實不符,會繼續幫小孩爭取清白,也相信法院將會還小孩公道。」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飲酒過量,有礙健康。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