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子少年「小孩」涉猥褻未成年少女 判6月徒刑

《原子少年》成員「小孩」何世華2022年9月間涉在中和住家性侵未成年少女,新北地方法院審理時認爲強制性交罪證不足,改依強制猥褻罪處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本報資料照)

《原子少年》成員「小孩」何世華2022年9月間涉在中和住家性侵未成年少女,被新北地檢署起訴強制性交。新北地方法院審理時認爲強制性交罪證不足,改依強制猥褻罪處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檢方調查,何世華去年9月間因酒醉被該少女攙扶回家休息,卻不顧少女反對,強行觸摸對方胸部和下體,指侵得逞,何世華偵訊時坦承有在房間與少女接吻、觸摸對方腰部,但否認強制性交。

少女的慄姓友人則表示,當天他與少女、何世華在KTV唱歌、飲酒,因何略有醉意,少女攙扶何世華下樓搭車,不過當他返家時,少女卻突然打電話向他哭訴,他打給何世華,何迴應「做了男生都會做的事」。

新北院審酌何世華爲公衆人物,卻爲圖一己性慾滿足,不顧少女意願感受,恣意親吻、摟抱少女,侵害少女性自主決定權,對少女造成負面影響,亦破壞少女對他人信任關係,所爲應予非難。

但合議庭認爲何世華強制性交部分罪證不足,考量他並無前科,案發時年紀尚輕、思慮未周,一時衝動犯行,審理中坦承客觀事實,但未能與少女和解獲得原諒,另外何世華案發後又曾與少女爲男女朋友等,改依強制猥褻罪處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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