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男出獄再犯性侵 少女痛哭拒絕、被人喝止還不停手

少女好心攙扶醉男,竟慘遭性侵。(圖/達志影像示意圖

社會中心臺東報導

臺東一名高姓男子在營期間,趁部隊點放時到女友親戚家飲酒作樂,席間認識了未成年少女小萍化名),他竟在酒後色慾攻心,利用對方好心攙扶,暴力性侵得逞,就算過程中就被發現喝止還是不所動,而臺東地方法院審結,依強制性交罪累犯,重判他7年6個月有期徒刑。

據判決書,高男曾在98年間因妨害性自主被判5個月確定,並服刑完畢出獄,但他並沒有因此悔改,100年5月間利用營區點放時,邀約數名同袍前往女友人親戚家中聚會飲酒,因此認識了當時僅13歲的小萍,他竟趁着酒意被害人攙扶,一進房後立即反鎖房門壓制小萍在牀,進而脫衣後無套性侵,無視被害人痛哭拒絕,暴力性侵得逞,即便過程中女友人驚覺有異,爬上房門旁冰箱察看喝止,他還是不爲所動,堅持完事,事後便立即騎車離開。

小萍事後身心受到嚴重的創傷,剪去及腰長髮、變得沮喪和自厭自棄,行爲舉止及氣質產生變化坦言原本以爲我可以忘記那件事,但我發現我無法忘記,那天過後我都沒有真正睡過,我開始害怕,害怕閉上眼,因爲只要一閉上眼,那可怕的畫面就會浮現,我很痛,畢竟那是我的身體,我的身體不是隨便任何人都可以碰的,我哭不出來,我已經死了,我不再有意義」。

法官審理認爲,高男明知被害人未滿14歲,仍以暴力強制性侵,加上有妨害性自主前科,不但沒有記取教訓,再犯後還矢口否認,自稱太醉了什麼都不記得,也不可能性侵被害人,至今未與小萍商談和解賠償事宜,被害人父親當庭怒斥高男所爲罪大惡極卻毫無悔意,女兒遭性侵而性格大變,應加重判刑,最後重判他7年6個月有期徒刑。

值得一提的是,女友人當時撞見性侵情事時,雖立即大喊「你們在做什麼」,也有撞門要求高男出來,但她見對方稱「很快就好了」,又不想在親戚家鬧事,便裝沒事離去,沒有第一時間抓住嫌犯,事後還向被害人道歉,但傷害已經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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