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陽F4」賣A書、香菸3年撈68萬 供貨的矯正署管理員下場曝

▲明陽中學教導員供貨讓「明陽F4」賣違禁品,遭高雄地院各判褫奪公權,緩刑5年。(圖/記者洪靖宜翻攝)

記者林冠吟/高雄報導

法務部矯正署明陽中學驚傳教導員與管理員爲方便管理收容學生黃姓教導員與林姓管理員竟利用進入戒護區免檢查漏洞,挾帶香菸乳清蛋白粉色情刊物等給人稱「明陽F4」的4名學生,供他們在其他學生間轉售,在矯正期間粗估獲利68萬餘元。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考量黃男事後被調職林男更是直接被資遣,認爲他們犯罪情節輕微,依貪污罪等分別判兩人褫奪公權、緩刑5年,各需向國庫繳交50萬元與40萬元。

判決指出,廉政署接獲通報,指出明陽中學有教導員與管理員提供違禁品給學生,調查後發現黃姓教導員與林姓管理員爲了討好有「明陽F4」之稱的4名學生,利用教導員與管理員進入戒護區免檢查的漏洞,自2017年至2019年2月期間,以自行購買、代買或代轉交的方式,陸續將違禁品香菸、乳清高蛋白、色情刊物與青春痘藥膏等帶進學校,再藏匿在與「F4」約定好的飲水機底下或廁所等地。

▲教導員與「明陽F4」約定好的藏匿地點。(圖/記者洪靖宜翻攝)

「F4」拿到物品後,再以200元、1000元、1900元不等轉售給其他學生,粗估獲利至少有68萬餘元,檢方事後也在黃姓教導員所管理的支庫房中,查獲未開封的香菸36包、已分裝香菸60根與打火機、滅煙器等違禁品,證據確鑿

▲▼明陽中學教導員爲討好「明陽F4」,供貨賣違禁品,讓「F4」3年狂撈68萬元。(圖/記者洪靖宜翻攝)

高雄地院審理後認爲,他們因一時失慮,爲圖管理學生秩序便利才誤入歧途,且犯後態度良好,並沒有造成太大的危害,且黃姓教導員已遭調職、林姓管理員也遭解僱,目前以當UBER司機維持生計,雖兩人涉嫌貪污重罪,但酌量減刑,分別判兩人褫奪公權、緩刑5年,並強制參加法治教育;黃男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林男則爲1年11個月,並須向國庫分別繳交50萬元與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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