矯枉過正扼殺善心 應分級管理

信託公會秘書長呂蕙容表示,到今年6月底,國內公益信託共250檔,規模低於1億元的有222檔,佔率逾9成,先前信託公會已有公益信託實務準則,以3,000萬元作分級管理分界,建議修法也應考慮分級管理;同時新法規定受託銀行要落實資金運用決定權,但只要有價證券價值逾1,000萬元,銀行就必須取得全委執照,建議公益信託應排除此規定,否則用代操來規範公益信託有點「殺雞用牛刀」之意。

呂蕙容並建議開放公益信託可從事勸募活動,才能永續經營、增加善心的能量;最後是建議異業結盟及專業團體如律師、會計師等可擔任公益信託受託人。

安侯建業永續長於紀隆則表示,信託法修正案要求每年公益支出不得低於一定標準,否則可能會被撤銷成立等,但以美國爲例,是以非慈善資產作分母,要求每年5%的公益分配率,若沒有達到隔年初就先補30%的稅,年底還未達成就再補繳70%,介入公司經營,如持股逾20%亦是課稅10%。於紀隆也公益信託運用應給予彈性。

三信銀行副總張齊家指出,公益信託負面報導出現後,自2019年開始公益信託即逐年減少,從262高點降到250檔,且很多信託都是小規模,例如有六位籃球國手,一件拿出10萬元信託,目的就是到偏鄉陪高中生打一天球,也有赴美大聯盟球員約定每打出一支安打就捐5萬美元,救助流浪動物之家小狗,還有很多企業家捐股票都是想要作善事,但新法之後,捐助者可能失去運用決定權,另外管得太嚴,也會讓很多企業家決定捐給自己的基金會,建議要分級管理及尊重委託人想捐贈的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