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健康寶照片"被泄露 2元打包70張低價出售

北京健康寶小程序

紅星新聞12月28日報道  近日,“明星健康寶照片被泄露”事件引發熱議。“健康寶”一般指“北京健康寶”。紅星新聞記者調查發現,代拍羣中,有人大量售賣明星健康寶照片與查詢方法。在“健康寶”小程序中,通過輸入姓名身份證號,無需再次人臉識別,即可查詢到明星的健康寶照片。

12月28日,紅星新聞記者就此事詢問負責研發“北京健康寶”的中關村科學城城市大腦股份有限公司,該公司一位公關人員表示,正在跟進此事,有相關信息會及時公佈。

明星健康寶照片泄露2元打包70張

“1元購買健康寶查詢方式”“2元70多位藝人健康寶照片”“1元1000多位藝人身份證號”……近日,明星“代拍”行業裡,出現了一項新型的“健康寶照片”買賣交易。

“健康寶”一般指“北京健康寶”,是北京市數據中心依託北京市防疫相關數據和國家政務服務平臺,針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推出的小程序。

紅星新聞記者調查發現,在代拍羣中,開始是花1元可購買1位明星健康寶照片,後來出現了3元可打包“tnt時代少年團”7人的健康寶照片,隨後,又出現了2元打包70多位藝人健康寶照片,1000多位藝人身份證號僅售1元等。紅星新聞查證發現,部分身份證號碼屬實。

紅星新聞記者獲得的健康寶查詢方式顯示,在微信中搜索“北京健康寶”小程序,將本人信息註冊之後,點擊“健康服務預約查詢”,隨後點擊底部鏈接打開“核酸檢測”服務,最後點擊“他人核酸檢測結果代查”即可達到輸入界面。

紅星新聞記者嘗試發現,在上述頁面中輸入明星的姓名與身份證號,無需再次人臉識別,即可獲得他人在錄入個人信息時,進行人臉識別的照片,即代拍們所販賣的“健康寶照片”。同時,如果被搜索的人做過核酸檢查,通過該方式還可得到該人的核酸檢查結果與檢測機構、檢測時間

不止明星的這些信息可以搜出來,記者用一些朋友的個人信息搜索,也直接顯示該人的頭像與核酸檢測信息。但是有一些人,則需要輸入個人信息後再次人臉識別才能顯示結果。

12月28日,紅星新聞記者就此事詢問負責研發“北京健康寶”的中關村科學城城市大腦股份有限公司,該公司一位公關人員表示,正在跟進此事,有相關信息會及時公佈。

而相比新出現的“健康寶照片”買賣,明星的身份證號則可用更低的價格購買到。

代拍行業已有完整產業鏈 1元購買1000個明星的身份證號

在代拍行業裡,對於明星的個人信息有一系列簡稱。“dp”爲代拍,“jkb” 爲健康寶照片,“sfz”爲身份證號碼,“hb” 爲航班,“hj”爲戶籍,“sg”爲刷關……刷關即粉絲得知明星的航班信息後,購買相近時間段機票,過安檢陪着明星一起候機,把明星送上飛機後再出來退票,只損失少量退票費

紅星新聞記者調查發現,代拍行業已形成完整產業鏈。代拍行業的上游是個人信息買賣。據一位代拍介紹,會有對接的票務公司給他們這些明星信息,交299元“代理費”,即可被拉進羣成爲代拍,獲得幾百位明星的各種信息。

在代拍行業中游,平時會有人專門用獲得的身份證號從事明星航班信息查詢,將這些信息賣給專門在機場從事代拍的人。這些人處於代拍行業的下游,他們會在機場代拍通過蹲點、刷關,拍攝明星的機場照片進行售賣。據一位代拍介紹,他們拍到的照片可能一張就要幾百元。“有些顧客會要明星飛機上的照片,代拍就會想辦法跟機,在飛機上拍明星。跟機最好找那種一趟有幾個明星的飛機,這樣賺得多。”

據媒體報道,一位代拍稱,這些明星照片的買家,大部分是“站姐”,小部分是單純的粉絲。“站姐”即管理髮布藝人行程和照片的社交媒體賬號的人,購買照片發佈在上面,爲了活躍自己的個人賬號,並以此獲利。

紅星新聞記者在代拍羣中搜索發現,1元可購買超過1000位明星的身份證號、護照信息。代拍表示,這裡面的信息是2018年和去年比較火的明星,“今年最新的還沒有出”。記者用購買的這些信息在健康寶上進行查詢,即可獲得其健康寶照片等信息。

律師出售者或侵犯公民個人信息與肖像

河南豫龍律師事務所律師付建認爲,公民的身份證號碼是其個人信息的一部分,除非其自己主動公佈,不然通過其他渠道獲取相關身份信息,以謀利目的出售明星個人信息,相關人員可能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要承擔刑事責任。

付建表示,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對於明星健康寶照片大量泄露的問題,付建認爲,如果相關人員在未經照片本人同意的情況下,擅自出售其照片以達到謀利的目的,那麼該出售者已觸犯法律。“根據《民法總則》的相關規定,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爲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故相應的權利人在必要時,可以對出售者提起訴訟。”

對於購買明星健康寶照片的人,付建認爲,粉絲購買相關照片只是爲了自我欣賞,則其行爲就不夠成侵權。“如果粉絲將照片發到了微博這些公開平臺上,要看其主觀是否是以經營盈利爲目的,是否引用明星照片作爲推銷商品廣告形象,如果是的話,則未經相關權利人授權,其行爲涉嫌侵犯肖像權。”

同時,付建認爲法律明確規定了對個人信息的保護,相關軟件的運營商有責任在其平臺上保護用戶的個人信息,在有漏洞出現時,應及時完善,以確保用戶個人信息的安全。

泰和泰律師事務所律師劉秀表示,代拍行爲既未經權利人本人同意,又以營利爲目的公開出售,屬於典型的侵犯肖像權的行爲,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並且由於代拍者常常混跡於粉絲羣體,若其出現阻塞通道、出口等擾亂秩序的違規違法行爲,將有可能面臨治安處罰

“如果代拍者還有出售明星或其他社會公衆的身份信息、防疫信息、航班信息等,會對不特定的社會公衆生活造成一定騷擾,侵害了公民的生活安寧權,涉嫌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應承擔刑事責任。”(紅星新聞記者 藍婧/實習記者 郭懿萌/編輯 郭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