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隨機殺人犯罪 應強化心理體檢機制與被害者應變力

作者/河暝(中央警察大學犯罪防治研究法學博士

前一週前才經歷過震驚社會竹東學生遭人凌虐致死案件短時間臺北市竟驚傳國女童遭人隨機割喉致死的冷血案件。兩起案件手段均屬殘忍,兇嫌均對死者的生命不尊重,以及展現出不需對外隱藏的暴力人格

筆者認爲自從鄭捷在臺創下首宗隨機殺人之案例以來,臺灣社會似乎並沒有從完整預防(total prevention)的角度深刻下功夫,有的只是部分的強化作爲如捷運上見警率增加,其他關於處理人的問題,似乎仍在原地踏步,絲毫看不出有根本的解決之道。

本次北市校園的割喉案案發後市府雖立即做出加強校園安全的工作指示,這固然有其必要,然此作法仍屬技術層次上的預防,對於潛藏在你我日常生活中且具漂浮性的「隨機犯罪人」而言,根本無從掌握其如何選定犯罪下手對象,因此這次加強了捷運與校園安全,隨機性犯罪者會不會因此轉移犯罪目標呢?答案是肯定的!

鑑於「隨機犯罪人」屬非差別性的犯罪攻擊類型,其犯罪手法與犯罪動機並不容易監控和掌握,再加上從過去日本或歐美國家類似犯罪的研究看來,大體上犯罪者少有犯罪前科,且犯罪動機的訴求不外乎有政治性的目的或個人社會性的意圖。從完整預防角度思考防治之道,應首重對類似潛在犯罪人的家庭與社會基本資料蒐集並掌握,簡單的說政府應該就如何動員整體社會安全資源,以及如何提早鑑別出「隨機犯罪人」,並在尚未形成犯罪邪惡思想之前予以提供協助與輔導,使其轉化犯罪念頭,這部分纔是我們防範於未然的根本作法。

試以,吾人之建議有三,請中央與地方政府能就隨機性犯罪預防加以立法,或採取更具強制性的做法,俾能在短期間內設法遏止類似悲劇一再發生。

首先從潛在犯罪者預防方面着手,鑑於過去臺灣相當重視人權,再加上個資法通過,個人若有心理方面問題大多無從管控,尤其具異常人格者並不會主動就醫,因此進行該等個案追蹤將成爲難上加難之工作。如何強化校園心理衡鑑工作與健檢納入心理健檢項目將是徹底預防潛在犯罪者之第一步。

吾人建議當前各級學校之心理測驗基本上均有大幅的檢討空間,心測的資料如何妥善運用與列管建檔,以及學校輔導室如何將校內性格異常者轉介至社區醫療機構,這些做法過去應該都有,只是欠缺公權力執行而已。學校對心理有問題的學生,礙於不對學生貼標籤,多數校方均以模糊的字眼爲異常性格的種子開闢有利出口,異常人格未在學校被鑑定出來,之後的相關處遇機構更難發現它的蹤跡。因此校園如何轉介心理異常的學生至社區醫療機構,這中間的轉銜過程如何運作?政府必須要有一套明確且強制性的規定。更有甚者,臺灣目前的健檢並未強制納入心理健檢,鑑於國人身心科意願不強,礙於自身面子,難以建立自主就醫習慣?如果透過立法將國人健檢列爲強制性,而心理健檢又必須納入一般健檢中,如此將可篩檢出有需要高關懷的處遇個案。

第二個建議是,從被害者的角度加強預防,以美國爲例,許多州已要求各級學校體育課必須開設一定時數之防身課程,甚至有些州要求學校應就防身術進行測驗,以提高危機應變能力。當前國人不愛運動,學校體育課又過度偏向娛樂性質居多,學生遭遇危險情境的反應能力不足,導致容易成爲潛在的被害者。

第三個建議是,政府應嚴格審查暴力電玩,並加強對社會進行生命教育宣導,近期遭虐殺的兩起案件兇嫌多沉溺於電玩世界,惟電玩並非罪惡下之產物,如何對其負面內容進行體檢有其必要?至於政府對生命教育之推廣大多以靜態徵文或辦理營隊方式進行,吾人建議應將生命教育透過立法,訂全年某月份的一週爲生命教育周,透過政府帶動民間,或民間帶動家庭的方式,舉辦各式各樣的活動,乃至於仿造類似防空演習之類的定期演練作法,讓生命教育成爲國人的一項社會運動,俾使大家願意重新認識生命的可貴之處。

●作者河暝,教授,中央警察大學犯罪防治研究所法學博士,研究興趣爲監獄矯治與矯治社會工作。本文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文章請寄editor@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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