鰻魚驗出禁藥孔雀綠 漁業署:已全數查扣,未流入市面
桃園地檢署破獲近3噸含孔雀綠的鰻魚半成品,漁業署今(29)日表示,該批鰻魚已被全數查扣,並未流入市面,呼籲民衆安心;另外,經進一步追查源頭,發現爲雲林縣謝志山養殖業者,目前雲林縣政府已對該養殖戶進行移動管制,並依法抽驗處置。
漁業署官員說明,有關水產品孔雀綠、還原性孔雀綠的殘留標準,在臺灣依規定屬不得檢出,檢出極限各爲0.5ppb;日本及歐盟檢出極限則是2項合計不得超過2ppb,顯見我國規定較歐日嚴格。
經漁業署初步瞭解,該案養殖戶遭檢出孔雀綠,可能因養殖業者錯誤用藥觀念所致,或者是過去殘留在養殖池底土的物質污染,導致魚只驗出微量殘留,對此,漁業署表示,將輔導業者加強放養前養殖池處理,像是曝曬、消毒或以客土及次氯酸鈉方式處理,儘量降低底質污染殘留,避免後續養殖再遭污染。
不過,該官員也強調,若查明該養殖業者爲蓄意使用,將依法處分。另外,該官員提到,漁業署近三年對鰻魚抽檢,101年135件、102年49件、103年49件,均未驗出孔雀綠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