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出的遊戲賬號又取回 男子被判盜竊罪獲刑

一名遊戲玩家以1.6萬元賣掉了一個頂級裝備的遊戲賬號,可心裡一直捨不得。2個月後,他又用密保手機把賬號取了回來。昨天,他因盜竊罪被慈溪法院判處1年半有期徒刑。

玩家姓李,29歲,廣東人。

去年10月的一個晚上,他打完遊戲,正在欣賞自己的戰利品時,有個遊戲玩家和他聊天,表示很想要他玩的這個角色及裝備,能不能賣給他。對方出價1.6萬元。

這個賬號李某養了好幾年,現在已經是這個區的頂級裝備了。李某花了不少費用心血有點捨不得,但網友開價高,他咬咬牙,最終還是賣了。

在交付賬號的密碼、密保問題及其他資料時,李某留了個心眼,他將最關鍵的密保手機號沒有變更給對方。

對方也是資深玩家,向李某要求解除綁定的密保手機,李某推說這個手機卡不見了,並保證不會拿這手機去要回賬號。

2個月後,網友突然登錄不了遊戲賬號,尋問遊戲客服得知,該賬號的原玩家用密保手機,申請要回了該賬號。網友急了,馬上聯繫李某,李某關掉手機,人間蒸發。網友無奈報警

今年3月,李某被警方抓獲。事後,他交代,他的一個朋友得知他賣掉賬號後,一直慫恿他取回來。他本來就捨不得,一聽就動搖了。

記者 胡珊 通訊員 亦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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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虛擬財產價值如何認定?

這幾年關於虛擬財產的糾紛越來越多,在司法實踐中,對虛擬財產的價值是怎麼認定的?慈溪法院的法官說,遊戲運行商按照遊戲軟件程序本身所產生的遊戲賬號及遊戲裝備並不具有財產價值,但遊戲玩家以真實貨幣爲對價,通過交易取得虛擬財產,已在該虛擬財產上添加了現實財產權利。以李某的案子爲例,玩家以1.6萬元的價格從李某手裡買下這個賬號,那麼,李某盜竊的數額就應以所添附的現實財產價值予以認定,爲1.6萬元。

不過法官也稱,由於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因此偷盜網絡遊戲虛擬財產按盜竊罪論處存有爭議。網絡遊戲虛擬財產是否具有普遍價值,是否能在公共資金鍊中每一步均可兌現,這些問題的存在,不僅需要網絡遊戲的規範管理,更需要法律的進一步健全。(來源:中國寧波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