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法治國際論壇在京召開 促進公共衛生法治合作

人民網北京11月17日電 中國法治國際論壇(2020)近日在京召開,多國代表出席本次論壇並致辭。本屆論壇由中國法學會主辦,以“新冠疫情背景下的國際法治合作”爲主題,來自中國、俄羅斯巴西等18個國家和相關國際組織的代表主要通過視頻方式進行了探討。論壇發佈了《中國法治國際論壇北京宣言》。

全球疫情呼喚國際法治合作

外交部副部長羅照輝表示,新冠疫情對國際法治合作提出更高要求和期待。“疫情警醒我們,非傳統安全帶人類的威脅與挑戰日益嚴峻;國際社會亟須共同構建人類衛生健康共同體。”

俄羅斯聯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維亞切斯拉夫・列別傑夫強調,在新冠疫情下,國際法律對話的重要性日益顯著。俄聯邦正在通過司法系統採取措施,以確保法律訴訟參與者能夠訴諸司法的同時,享有保護健康的權利。

對於衛生領域的國際法律合作,白俄羅斯國民會議代表院(下院)副主席、白俄羅斯法律家聯盟主席瓦列裡・米茨克維奇表示,現在我們共同的任務是將量變發展爲質變。“現階段,我們應完善國際法律體系以遏制疫情蔓延。應在各國行動的基礎上制訂對防治新冠肺炎有重要意義的相關方案,主要涉及流行病學監測、感染預防、感染控制、國際旅行和貿易等領域。在這一點上,法律界是能夠作出貢獻的。”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二級大法官楊萬明認爲,新冠疫情督促司法在應對全球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上深化共識、推動合作。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副部級專職委員、二級大檢察官萬春表示,各國法律制度雖有差異,司法檢察機關的具體職權也有不同,但是不斷完善公共衛生法治體系,依靠法治的力量開展和推進疫情防控,應當成爲各國法律人的共識。

中國法學會副會長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許安標呼籲加強法治保障支撐,形成公共衛生法律制度體系。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黨組成員王建軍介紹說,當前,我國在公共衛生領域的法律主要包括四類:第一類是公共衛生、醫療健康方面的法律;第二類是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徵收徵用、管控處罰等方面的法律;第三類是防範、處置專門領域公共衛生事件的法律;第四類是重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方面的法律。

預防爲主 應對國際商事爭端

一帶一路”合作倡議提出以來,中國已同138個國家和30個國際組織簽署約200份共建“一帶一路”合作文件,開展了超過2000個合作項目。

“值得注意的是,經貿繁榮與商事爭端是伴生現象。”商務部部長助理李成鋼表示,各國傳統、習慣、文化千差萬別,當前新冠肺炎疫情和逆全球化浪潮疊加,發生商事爭端的風險增加。因此,要優化“一帶一路”沿線地區的營商環境,必須重視國際商事爭端解決機制建設

對此,巴西律師協會會長費利佩・聖・克魯茲同樣認爲,兩國之間的貨物流通及人員和工人的流動日益頻繁,引發了新的法律問題以及監管和稅收方面的協調問題,必須更重視未來簽訂的合同的法律確定性。

南部非洲仲裁基金會主席邁克爾・大衛・庫珀指出,必須在相互矛盾的各種法律制度之間架起橋樑,提供相同的規則和平臺,全程注入一種跨文化同理心。

相較於推動國際爭端的解決,印度尼西亞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穆罕默德・沙裡福丁表示,更重要的是能夠在爭端實際發生之前就避免爭端。

中國法學會副會長、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長王俊峰提出,要充分認知境外經營合規的重要性,也對“走出去”中國企業的合規管理水平提出更高要求,這不僅是對企業治理體系、治理能力的檢驗,更是對中國企業國際化水平的檢驗。

推動“一站式”多元解決機制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二級大法官楊萬明介紹說,在糾紛解決機制建設方面,最高人民法院分別在廣東深圳、陝西西安設立兩個國際商事法庭,聘任來自14個國家和地區的31名國際商事專家委員,初步建立了訴訟、仲裁、調解有機銜接的“一站式”國際商事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

最高人民法院國際合作局局長高曉力表示,中國國際商事法庭將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優勢,支持通過網絡方式立案、繳費、閱卷、證據交換、送達、開庭等,更爲高效、便捷、低成本地解決國際商事爭議

巴基斯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古扎爾・艾哈邁德指出,無論有沒有解決爭端的法律方法,各國和各跨國公司都必須爲了更大的利益進行合作,這個更大的利益就是恢復金融穩定和集體繁榮。

在貿易投資爭端解決中,仲裁、訴訟、調解是主渠道,其中仲裁是被當事人廣泛認可和採用的解決方式。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副會長盧鵬起談到,當前,國際知名仲裁機構程序耗時長、成本高,廣大中小企業難以適應,國內仲裁機構的國際化和公信力、影響力又普遍不足。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提出,香港特區是亞太區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在調解及爭議解決服務方面已有成熟的發展並具備充足的配套,並有不少享譽國際的專業人才,殷切期待香港特區能夠積極參與國家相關建設,發揮所長。(記者孝金波 實習生申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