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泄密案無罪!北檢2000字痛批高院「草率」:司法監聽淪政治工具

高院審判馬英九泄密案無罪確定,北檢痛斥判決草率。(資料照/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劉昌鬆臺北報導

高院12日上午更審判決前總統馬英九被控泄密案無罪。當初起訴馬的臺北地檢署,下午發表2000多字且措辭強硬的新聞稿,痛批高院更審認定與其他相關案件完全不同,「殊嫌草率」,判決結果「已戕害個人隱私、造成監控全民寒蟬效應,進而侵蝕民主法治憲政基」,北檢將把本案相關文件彙編成冊,「公諸於世,接受人民歷史最嚴厲的檢驗」。

北檢發出的嚴正聲明指出,高院在2015年判決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泄密有罪確定的判決中,明確指出「黃世銘於偵查中於102年9月4日『因總統馬英九之指示另行起意』犯罪」。檢察官在馬卸任元首後,展開偵查起訴,沒想到同樣都是高院,竟然判決馬無罪,「誠屬令人遺憾」。

▲立委柯建銘曾魏泄密案向黃世銘提告求償勝訴。(資料照/記者屠惠剛攝)

新聞稿批評,高院收到最高法院發回更審馬案後,只在2019年2月22日開了準備程序,隨即於6月21日進行言詞辯論程序。辯論時,法官諭知雙方針對馬英九是否有構成要件不該當的爭點進行辯駁,又突然限縮檢察官及告訴代理人之發言每人時間僅有10分鐘,「架空刑事訴訟言詞辯論程序,有違公平審判原則

北檢同時羅列出與本案相關的黃世銘被控泄密有罪確定、黃被立委柯建銘等人求償官司等民刑事判決,指出馬英九有關院際調解權」、「行政特權」等辯詞,多次經高院相關民、刑事判決予以嚴正駁斥,沒想到這次更審判決竟指本案證據不足。「如同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樣」。

北檢聲明痛批,高院更審判決「無異宣告總統得基於任何動機目的,任意使用基於犯罪偵查目的所得之通訊監察秘密資料及偵查秘密資訊,倶可豁免任何刑事責任」,「此一見解實已戕害個人隱私、造成監控全民之寒蟬效應,進而侵蝕民主法治憲政基礎影響之巨莫此大焉。」

而爲昭公信,北檢也宣告將集結本案相關所有訴訟文件,包括檢察官起訴書、歷次補充理由書、上訴書論告書、被告歷來答辯書狀及判決書等相關訴訟文件,彙編成冊,公諸於世,接受人民及歷史最嚴厲的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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