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泄密案無罪定讞 「蔡系監委」陳師孟出手:調查歷審法官

監察委員陳師孟。(資料照/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楊亞璇臺北報導

總統馬英九遭控教唆泄密案,一審無罪、二審逆轉有罪改判刑4月,案經撤銷發回高等法院更審,更審於12日宣判馬英九無罪。「蔡系」監察委員陳師孟16日表示,就歷審法官有無涉辦案濫用自由心證情形,申請自動調查。陳師孟表示,該案前經臺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無罪後,歷經高等法院二審改判有罪、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及此次臺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判決無罪確定,由於該案歷審次判決反覆,實已造成各界對承辦法官之法律見解多所質疑。陳師孟進一步表示,依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證據證明力,固由法院本於確信自由判斷,但不得違背經驗法則論理法則,否則即與證據法則有違,此即自由心證主義。

陳師孟認爲,此案事涉前總統之刑事責任,影響層面非同小可,而此次臺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判決結果,不但廣爲社會所矚目,並引發各界諸多議論,究歷審法官有無涉及「法官辦案濫用自由心證情形」,致影響其判決結果,相關問題實有進一步查明釐清之必要,已申請自動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