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內褲讓女教官不舒服判性騷 家長大罵恐龍進入校園

校園脫褲判性騷,女教官:不舒服,家長:小題大作。

地方中心/彰化報導

彰化縣一名高二許姓學生排練校慶舞蹈時,以脫外褲、露內褲吸睛搞怪,卻被女教官視爲性騷擾,經學校性平調查決議構成性騷擾,要求學生須上性別平等課程並向女教官道歉。學生父母接獲學校公文,大呼不可思議,覺得根本是恐龍進入校園,還要教育部給個交代

去(102)年11月初,17歲許姓學生和同學利用軍訓課排練挪威神曲《The Fox》「狐狸舞」,就是脫下褲子這個動作露出一截四角褲,耍帥搞笑想成爲校慶表演的特別亮點,但看在女教官眼裡變成了性騷擾,學校還組成性別平等委員會調查,經過兩個多月決議構成性騷擾,要求男學生道歉。

這是性騷擾,還是小題大作?許姓學生在說,「我那時候不知道教官什麼反應,他們跟我說教官在笑,我是寫我上課脫褲子我是錯的,但是我對教官性騷擾這件事情我不承認。」

創意表演被誤解,還被污名化性騷擾,男同學不只要道歉,學校還要求他必須上性別平等課程,等於校方也間接證實學生的確對教官構成性騷擾;但學生家長右圖)反批校方,孩子跳舞有這麼嚴重嗎?被說成性騷擾,根本是小題大作,決定提起申訴,不排除要讓孩子轉學

許姓學生家長說,「很像恐龍法官恐龍什麼,已經進入到學校了,像這種判決就跟恐龍法官一樣,我是希望教育部長來給我回答一下好不好?」校方則說,「性別平等教育法存在校園中,最重要是教育學生如何尊重不同性別,在校園中如何互相尊重。」

女教官認爲,脫去外褲是輕蔑動作,讓人噁心、不舒服構成性騷擾,而類似這樣的脫褲舉動,在校園裡對學生來說,似乎見怪不怪。在其他學校的校慶中,「成集合隊形集合!」「報告,應到50實到6人!」男學生半裸上半身,穿個小小四角褲跳舞表演,或是圍個浴巾搞笑登場,逗得全場哈哈大笑,是搞怪還是性騷擾,當然每個人看法不同,可受社會公評。(新聞來源: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