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保釋9天還押 2月1日再訴

香港特區終審法院昨日審理律政司早前就黎智英(中)獲准保釋提出的上訴,終審法院法官聽取陳詞後於下午4時頒佈裁決。(中新社

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以及「欺詐罪」被起訴,他早前獲得高等法院批准保釋,港府不服,終審法院昨日批准香港律政司的上訴許可。黎智英僅保釋9天,即須再度還押至今年2月1日再訴。

綜合港媒報導,黎智英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以及「欺詐罪」,遭收押20天后,香港高等法院去年12月23日讓他以1000萬港幣保釋。不過,香港法院開出嚴格的保釋條件,包括黎智英必須交出旅行證件、不可離開香港,也不能接觸外國官員,或在任何媒體發表文章等。黎智英獲保當日,香港律政司立即向香港法院提交上訴文件,要求收押黎智英,同時請求香港終審法院緊急處理。

終審法院昨日處理律政司上訴許可申請,黎智英昨日上午10時前抵達法庭,法庭聽畢雙方陳詞後押後宣判終院下午裁定批准律政司部分上訴許可的申請,以及臨時扣留命令。黎智英須暫時再度還押至2月1日進行上訴正審。香港政府代表向終審法院陳述指出,法庭應該考慮黎智英重犯風險,又指《香港國安法》的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這類案件一般不會批出保釋。黎智英的律師認爲,法官已經充分考慮《香港國安法》相關規定,不能質疑法官錯誤理解條文

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昨日表示,我方及國際社會對此表達強烈譴責,不僅傷害香港的民主自由,也將使香港走向衰敗的煉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