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鏈纏腰受審 黎智英遭控勾結境外勢力 法院還押明年4月再訊

香港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因被控違反香港盜竊條例中的詐欺罪遭到收押。昨(11)日再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中的「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成爲香港被控此罪首例。(圖/翻攝自東網)

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先前因被控詐欺罪遭到收押,今(12)日上午再因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中的「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身鎖鐵鏈、戴手銬遭押送法院法官最後決定,延押至明年4月16日再訊。

據港媒「東網」報導,黎智英這次遭到的指控與他公開呼籲外國勢力制裁香港有關,他也因此涉嫌觸犯了《港區國安法》中的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件今早將在西九龍法院第3號法庭提訊。據香港司法機構網頁顯示,今天負責審理該法庭案件的是上週四(3日)下令把黎智英還押的《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

該案審理時,因爲該案仍需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被告推特內超過1000則貼文以及留言、被告所接受的不同訪問以及其他言論控方要求申請將該案延後至明年4月16日再訊,與黎智英的另一起詐欺案同一天提訊。

控方指出,黎智英身背四宗案件,質疑其缺乏與本地的聯繫,反而與其他國家有着緊密聯繫,其中在臺灣有着不少生意,聘請超過1000名員工,且臺灣與香港不設司法互助,潛逃後恐難以追回,認爲有延押必要;對此,黎智英方反駁控方「潛逃」的說法,但表示不反對延押,不過認爲間隔時間太長,要求延押一個月後再訊。

裁判官認爲,警方調查確實需要時間,且黎智英確實有再犯以及潛逃風險,故批准控方要求,延押至明年4月16日再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