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要求逮捕史諾登 港警長:只執行本地法律
有消息指稱,美國準備向香港申請引渡「深喉嚨」史諾登。對此,香港當局22日並未做出迴應,有立法會議員則力促北京表態,而前保安局長葉劉淑儀說,一旦史諾登被香港執法人員拘捕,可立即申請人身保護令並在庭上就控罪做出抗辯。
根據美國《華盛頓郵報》報導,美國司法部以間諜罪及盜竊政府財產罪,控告前美國國資安全局(NSA)承包公司僱員史諾登;美國已經發布逮捕令,要求香港拘捕史諾登。
對此,香港立法會議員何秀蘭認爲,北京當局應該在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前,向港府表明立場。議員樑國雄則說,北京應指示香港保護史諾登免受引渡;他也呼籲民衆「走上街頭捍衛史諾登」。
而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透露,據他了解,北京只會在最後階段出手干預。
葉劉淑儀表示,根據「逃犯條例」,如果美國政府提出要求,港府要先通知北京中央政府,同時律政司要確定有關控告是否符合兩地的互助協議,因爲協議中不包括政治犯罪。
葉劉淑儀指出,一旦史諾登被香港執法人員拘捕,可立即申請人身保護令,並可以在庭上就控罪作出抗辯。
有消息稱,史諾登目前在警方保護之下。香港警務處處長曾偉雄拒絕透露細節,只說香港會按照法律處理。對於傳言美國要求港府向史諾登發出臨時拘捕令,他強調,「香港執行的是本地法律,不是外國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