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武忠/南韓經驗,借鏡避免歐盟漁業制裁臺灣
文/李武忠歐盟對臺灣漁業祭出黃牌警告讓國人一陣錯愕,可惜在選舉熱潮下未能引起國內輿論媒體。目前距離改善期限只剩下不到4個月,政府相關部門是否能化險避免影響到我國漁民生計及我國國際形象,業界相當關注。爲此綠色和平組織不僅以「除黃牌,救漁業,革命趁現在!」爲標題於國內媒體刊登廣告發表連署聲明,要求官方重視並主動舉辦「臺灣漁業改革展望」論壇,邀集學者、官員、NGO團體代表等參加共同爲臺灣漁業尋求解套對策以及永續發展方向。相較於官方的淡定,該國際保育組織積極作爲令人欽佩,遺憾的是國內三位總統參選人的海洋政見洋洋灑灑卻未觸及此一迫切議題,令人失望,畢竟光靠口號絕對無法讓臺灣成爲海洋國家。
非法漁業活動包括違法、無報告及未受規範(Illegal,Unreported and Unregulated Fishing,簡稱IUU)已經嚴重威脅到守法漁民的生存權,更被視爲對海洋生物多樣性和水產資源可持續利用構成極大威脅,引發全球輿論躂伐要求嚴懲,印尼政府持續以炸船形式,嚴厲打擊非法捕魚活動;環境監測網站SkyTruth與海洋環境保護組織Oceana和谷歌(Google)共同創建了“非法捕魚監管平臺”(Illegal Fishing Watch,簡稱IFW)全面追蹤非法漁船活動。身爲遠洋漁業捕撈重要國家的臺灣不能再心存僥倖心理,除了約束我國漁船必須遵守國際共同規範外,更應該以具體行動來支持國際打擊非法漁業活動,纔不會讓臺灣捕魚路越來越難行。
然而日前臺灣政府根據《漁業管理法》對非法捕鯊割魚翅船東僅開罰3至15萬元臺幣,相較於南韓、日本罰款高達上千萬元甚至祭出刑罰,對於資產動輒上億的船東根本無關痛癢,絲毫沒有遏止作用,這也是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質疑臺灣對非法漁業活動防杜不利的主要原因之一。我國漁政官員對違法船東輕縱美其名體諒漁民辛苦,實則全體漁民恐將受到波及,對守法漁民不公平,也引來國際護短指責。
看看南韓在2013年遭歐盟黃牌警告後,規定該國漁船必須隨船攜帶VMS,讓衛星能追蹤這些漁船的動態並要求所有的漁船必須配置電子漁獲回報系統,對於嚴重違反者將被列爲刑事罪犯,可能被處以監禁五年之刑責或提高罰鍰至5億韓圓,這一連串重拳才讓南韓從黃牌名單中除名,保住每年出口到歐盟約到6,800萬歐元的水產製品。該國的應變措施可以做爲臺灣政府擬定防杜我國漁船從事非法漁業活動的重要參考,別再心存僥倖。
而「海洋就是國土的無線延伸」既然海洋是臺灣未來出路,政府相關部門應該趁此機會除了對現有臺灣漁業結構做徹底體檢找到病因對症下藥並加強和國際環保組織溝通對話外,對於漁業行政以及試驗研究機構長期存在的弊病也應該從組織、制度、人事、升遷等做出重大改革,藉以提高漁業行政與服務效能,用具體行動和績效(別說一套做一套)來展現遵守國際漁業規範的決心,如此才能真正化解漁業危機,爲臺灣海洋漁業再造生機!
●作者李武忠,新北市,博,經濟系教授,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88論壇歡迎更多參與,投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