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要廢35年函釋 值班要算工時給加班費3年後上路

勞動部宣佈,2022年元旦起值日夜班必須迴歸工時計算。(圖/記者彭懷玉拍攝)

記者紀佳妘/臺北報導

勞動部過去曾發佈「事業單位實施勞工值日(夜)應行注意事項」,從事接電話、緊急事故通知等工作,並非是工作時間,因此薪資、工時皆不受《勞動基準法》規定,不過今(12)日宣佈,2022年1月1日起停止適用,凡是值日、夜班的時段,都必須迴歸工時計算。

1985年勞動部訂定「事業單位實施勞工值日(夜)應行注意事項」,針對事業單位在工作時間外安排勞工值日(夜),諸如從事收轉急要文件、接聽電話、巡察事業場所及緊急事故的通知、聯繫或處理等工作,則是行政指導,由於值日(夜)型態因非正常工作的延伸,歷年來並未認定爲工作時間。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副司長黃維琛表示,這次修正重點第一個是增訂值日(夜)津貼建議數額,不應該低於「每月基本工資除以240再乘以值日(夜)時數金額」,先前有立委、勞工團體反映企業給予津貼數額過低,一天頂多給300或500元,平常工作一天的薪水也不只這個錢。

爲了促進職場性別平權,黃維琛指出,修正女性勞工值夜的規定,增訂僱主應提供必要的安全衛生設施措施。不過若是在懷孕或哺乳期間的勞工,仍禁止從事值夜班

黃維琛表示,值日(夜)時班最終將逐步迴歸《勞動基準法》,現階段考量勞工健康及事業單位人力增補需求,仍需有緩衝期,因此這次修正一併訂定落日條款,將在3年後元旦起停止適用。至於影響人數,他說,目前來看,臺電、中油臺水國營事業比例較高,而民營事業人數則少一點,如傳統產業工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