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總:本會非國民黨附隨組織 將訴請法院撤銷黨產會違法處分

2019年泰北地區華文學校種子教師培力研習結業式 (清邁萬養村忠貞中學)。(救總提供)

針對黨產會今日認定中華救助總會國民黨附隨組織,救總深表不滿,並抨擊黨產會預設立場、先射箭再畫靶,完全喪失政府機關應有之公正立場。救總強調,將循司法救濟途徑,要求法院撤銷此一違法處分

救總指出,救總是在民國39年由跨黨派民間人士響應政府的號召創立,自創立迄今,不論是人事、財務或業務,始終未曾受國民黨的直接或間接控制。黨產會今日報告,明確地指出救總目前並不是國民黨的附隨組織,但是對於國民黨究竟如何控制救總,又在何時失去對救總的控制,不是模糊帶過,就是語焉不詳,根本沒有善盡調查的職責,顯失公允

救總強調,救總對港澳難胞之救濟,系民間主動發起,根本不是受到國民黨的指揮、監督。救總於民國39年4月召開第1屆第1次監事聯席會議時,雷震監事即透過臨時動議提案:「建議救濟對滯港請求入臺難胞迅予明訂辦法公佈施行案」;嗣民國40年4月3日立法院「諮請從速搶救港澳等地流亡難胞提案」,行政院於40年7月28日諮復立法院,內容明載「內政部授權中國大陸災胞救濟總會負責承辦實際業務」。由此可知,救總基於設立宗旨,主動、即時針對難胞需求做出迴應並提供救濟,與國民黨無關;而國民黨基於執政職責,對重要議題黨內提出討論,亦屬民主政治常態

救總並舉出前駐泰大使振源今年5月2日的公開信文中具體指出「救總對泰北的援助,是在執行『中華民國政府委託的任務』,其運用國家及社會資源,並『不屬於任何特定政黨,或由某特定政黨決定其人事與資源配置。』」救總強調,從港澳災胞、金馬戰地中南半島難民救濟,到對泰北義胞的援助,乃至於對職業訓練、兒童及老人的社會服務工作,救總一向是受政府委託或補助,不是受國民黨的委託,更不曾受國民黨的指揮、監督。

救總批評,黨產會立場明顯偏頗調查報告多次以預設立場,不當引用國民黨會議資料,以便做出救總爲國民黨附隨組織的結論,但對於有利於救總的證據(如國民黨並未干涉救總的業務,也從未將救總視爲國民黨所屬組織),則刻意忽略。

救總批評,黨產會明知救總是受到中華民國政府的委託,執行難胞救助、安置工作,卻刻意淡化政府的色彩(如故意將蔣中正「總統」稱爲蔣中正「總裁」,否認其官方身分),主張政府是受到國民黨控制,來委託救總,這顯然是一種穿越時空的詭辯。如果以此說法,則任何在國民黨執政時期受政府委託處理業務的民間團體,從全國總工會、工業總會、商業總會、農會漁會……都會變成受國民黨委託執行業務的附隨組織,這明顯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詞」。

救總強調,在民國41年及51年前後,因爲對岸文化大革命等政治運動造成重大饑荒民生災難,對岸有大量難胞逃至香港,政府爲了安置逃亡至香港的國民,授權救總進行相關的接濟及安置等工作;而救總接受政府指示或配合政府政策,結合各黨派、行業、宗教、慈善機構及國外相關組織,進行人道援助及救濟工作,因而接受政府補助,此乃當然之理。

救總強調,如果沒有當年救總主動尋求民間資源,配合政府救濟難胞的需要,而興建房舍、提供工作,勢必對臺灣的民生及治安造成重大影響。如今政府換黨執政,黨產會在如今歌舞昇平的歲月,居然翻臉不認帳,主張救總是受國民黨委託,與政府無關,豈不令人憤慨?

這70年來,救總累積之公益支出爲101億元,政府補助金額57億元,影劇附勸15億元,合計僅有72億元,根本入不敷出,都是靠救總向各界募款及自籌,才能完成各項人道援助與社會公益。救總出錢出力,卻被硬貼標籤,說是國民黨的附隨組織,令人慨嘆。

救總指出,黨產會對於救總於聽證中提出之事證及意見陳述,完全漠視不理,對不當黨產條例第4條第2款有關附隨組織之構成要件,視而不見,爲達其政治目的,執意認定救總爲國民黨附隨組織,救總將訴請法院撤銷此一違法的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