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電股》臺企營業秘密防禦與見解 先進光高維亞嘆太薄弱

先進光(3362)與大立光(3008)專利訴訟和解,大立光以5.98億元認購2萬張私募股,持股15.2%,成最大法人股東,先進光大漲6成,股價自3月5日以來,連拉7根漲停,成爲臺股3月驚奇。最新一期的《財訊雙週刊揭露先進光董事長維亞,在9年專利訴訟官司和解後,關起門痛哭!高維亞沉痛表示,臺灣將來在營業秘密還有一段路要走,因爲很多案件都顯示,臺灣企業在營業秘密的防禦與見解都太薄弱了。

先進光董事長高維亞接受《財訊》雙週專訪時報表示,大約在農曆年後,我們兩家公司和談時,我纔跟林恩平(大立光執行長)第一次見到面。想到以前兩家公司這麼針鋒相對,其實我心裡很緊張;沒想到,林恩平一見到我就笑着用臺語說:「這條事情卡早見面,今天就不用搞成這樣了。」

高維亞說,我們在刑事案件被判無罪,因爲沒有任何一個證據顯示,先進光讓大立光的離職員工挾帶任何機密文件,這些判決書都有寫。當時這些從大立光離職的工程師,離職下載的文件是他們在大立光工作時寫的程式,當初他們只是很單純地想:「這是我寫的,爲什麼我不能帶走?」

但是在智慧財產法院的見解又不一樣,先進光反而被重罰15億元。現在歐美國家也都是這樣認同,公司就算無過失責任,還是要負起連帶賠償,而且會重罰。所以我覺得臺灣將來在營業秘密還有一段路要走,因爲很多案件都顯示,臺灣企業在營業秘密的防禦與見解都太薄弱了。

高維亞說:專利訴訟和解那天,我回到公司時每個人都來跟我恭喜,大家都很開心。但我進辦公室把門關起來,坐在位子上真的哭出來了,因爲我覺得九年的壓力太大了。我哭了很久,這是人脆弱的一面,我只是不想讓別人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