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召開公聽會 瞭解金控及銀行業者對大陸投資看法

財經中心臺北報導

有鑑於經濟部今年4月公告修正「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技術合作服務業禁止類經營項目」,開放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得投資大陸地區「小額貸款公司」、「消費金融公司」及「融資性擔保公司」,金管會今(19)日邀集金控銀行業者參加公聽會

爲了瞭解金控或銀行業者於上述法規開放後,對於大陸業務發展佈局及投資上,揭露大陸地區三類金融相關事業意向順序,金管會指出,依「銀行、金融控股公司關係企業投資大陸地區事業管理原則規定,金控或銀行百分之百的子公司得投資大陸地區金融相關事業或創業投資事業。截至目前爲止,金管會已覈准金控、銀行子公司赴大陸投資12家融資租賃公司、2家創業投資事業及1家創業投資管理公司。

公聽會計有16家金控公司及11家銀行出席,依會中各銀行表達的意見,仍以赴大陸地區設立分支機構經營銀行業務爲主要考量,投資金融相關事業系階段性過渡性策略,其中有5家業者如臺新、國票萬泰永豐金、國泰金等,皆表示有意願赴大陸投資前揭三類公司,目前仍以小額貸款公司爲優先順序,至於融資性擔保公司及消費金融公司是否可形成適當的商業模式尚需進一步觀察。

金管會對金控或銀行子公司赴大陸地區投資金融相關事業,希望有妥適的風險管理機制,列出可依據業務經營可能產生的各項風險,訂定符合金控或銀行母公司政策且有效的風險管理機制、控制槓桿倍數及舉債、適足與妥適的資產評估損失準備提列、應根據所有營運活動訂定相關作業規定並建立完善之內部控制及內部稽覈制度方向。金管會表示,業者在會議上所提的意見將列爲綜合考量,將納入政策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