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大銀行並大衆銀行 金管會覈准了

▲元大銀行示意圖。(圖/東森新聞

記者許雅綿臺北報導

金管會17日宣佈,覈准元大銀行與大衆銀行的合併案,合併後存續主體爲元大銀行。

金管會表示,元大銀行與大衆銀行皆爲元大金100%持股的子公司,元大銀行於中部地區有較多營業據點,大衆銀行則長期深耕南部地區;元大銀行放款業務企金爲主,大衆銀行則以消金爲主。

金管會認爲,2家銀行在營業據點分佈與放款業務發展互補性,合併有助於促進資源整合,提升機構經營規模競爭力,因此,對於2家銀行的整並「樂觀其成」。

據統計,2016年9月底元大銀行、大衆銀行的總資產各約新臺幣8,336億元及4,307億元,擬製合併後存續銀行的總資產達1.26兆元,資本額達778.94億元,國內營業據點達152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