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時評:保障體育教師合理待遇是五育並舉的需要

來源:中國教育報刊社

作者餘民強蒲公英評論獨立評論員

近日,教育部等七部門印發了《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八大體系建設行動計劃》(以下簡稱《行動計劃》)。文件明確,要進一步完善各學段優秀校園足球運動員升學政策,不斷暢通校園足球人才成長通道;每年選拔品學兼優、有潛質的校園足球學生運動員到國外接受培訓和學習;保障一線體育教師、足球教練職稱晉升、評優評先薪酬方面合理待遇

長期以來,義務教育學校的體育教師工作條件艱苦,工作量繁重,缺少必要的防護用品服裝,職稱晉升、評優評先困難。這種尷尬而無奈的局面,極大地挫傷了體育教師的積極性,以至於在一些義務教育學校出現了這樣一種現象:很多專業的體育教師不願意教體育,而是希望教統考的文化課

出現這種現象,原因有以下幾點:一是專職體育教師的教學負擔重,在很多學校,專職體育教師需教8個班、周課時16節,除此之外,還要負責大課間,組織各種單項體育比賽運動會,如此,在覈算工作量時,卻只能達到學校的平均工作量;二是體育課不參加統考,教學成績無從衡量,與統考科目的教師相比,體育教師在職稱晉升、評優評先方面沒有優勢;三是由於考覈難以量化,體育教師的績效考覈往往被平均化,一般很難拿足績效工資;四是體育教師的裝備費不足,據一位資深體育教師介紹,體育教師的裝備費每個學期160元,依照的還是90年代的標準

關於體育教師的待遇問題,文件早有規定。《學校體育工作條例(2017修訂)》第五章第十九條指出:“有關部門應當妥善解決體育教師的工作服裝和糧食定量。體育教師組織課間操(早操)、課外體育活動課餘訓練體育競賽應當計算工作量。”遺憾的是,該項規定在很多地區並沒有落實到位。《行動計劃》明確提出,保障一線體育教師、足球教練在職稱晉升、評優評先、薪酬等方面的合理待遇,既是重申,也是強調。

保障體育教師的合理待遇,當務之急要處理好以下問題:一是義務教育學校體育教師專業化開齊開足體育課;二是科學界定體育教師的工作量,科學評價體育教師的教學業績,爲績效工資分配、職稱晉升、評優評先等提供合理依據;三是制定科學的體育教師裝備費標準;四是加快學校體育設施運動場地建設,健全學校體育督導評價體系,堅決制止不兌現體育教師待遇的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