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嚴肅查處違法違規培訓機構

(原標題教育部:將繼續強化校外培訓機構管理嚴肅查處違法違規培訓)

教育部網站11月23日發佈的《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第4191號建議的答覆》(以下簡稱《答覆》)中公佈了教育部經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答覆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關於加強中小學生校外補習規範化管理的建議”的具體內容

教育部在成文於10月26日的《答覆》中指出,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發展,中央關心羣衆關切、社會關注,教育部等部門一直高度重視這項工作,構建制度體系,開展專項治理,引導培訓機構合規經營,不斷淨化校外培訓環境。

澎湃新聞記者注意到,教育部在《答覆》中提到了保障教師工資待遇等加強教師管理的內容。

一是規範教師職業行爲。印發實施《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爲十項準則》,與此前制定的《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規定》結合執行,明確新時代教師職業規範,針對主要問題、突出問題劃定基本底線,進一步督促教師嚴格自我約束、規範職業行爲、加強自我修養,深化師德師建設

二是加強培訓人員管理。要求培訓機構按照政策要求,從事學科知識培訓的教師應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並將教師的姓名照片任教班次及教師資格證號等信息在培訓場所顯著位置予以公示,有效遏制了在職教師到培訓機構兼職和有償補課的問題。

三是保障教師工資待遇。第一,不斷提高基本工資標準。教育部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等部門認真貫徹《義務教育法》規定,確保義務教育教師的平均工資水平應當不低於當地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2014年、2016年、2018年三次提高基本工資標準,並在2018年調資中加大了向教師的傾斜力度。第二,不斷完善政策。2018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進一步保障義務教育教師工資待遇的通知》《關於進一步調整優化結構提高教育經費使用效益的意見》,強調力爭用三年時間解決義務教育階段教師工資待遇問題,未達到要求的地區限期整改。第三,加強督查督辦。2020年中央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通過印發文件,組織會議,實地調研,督促各地落實義務教育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平不低於當地公務員政策要求。對部分地區違反國家政策,未能保障教師工資待遇的違法行爲進行全面清查,督促整改到位。

下一步,《答覆》稱,教育部將繼續強化校外培訓機構管理,完善部門聯合工作機制,嚴肅查處違法違規培訓,動態更新黑白名單,引導培訓機構合規經營。同時,緊抓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指導地方貫徹落實中央文件要求,堅持“五育”並舉,切實提高課堂教學質量,建設高素質專業化教師隊伍,深化關鍵領域改革,促進學生全面健康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