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往4年…小三劈腿愛上「她」!人夫死纏不放 轉身聯合正宮報復她

小三愛同性女友人夫氣炸聯合正宮提告,判決結果出爐。(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韻如/高雄報導

人夫阿義化名)透過網路聊天室認識女子幼幼(化名),2人因此發生婚外情,並以老公老婆相稱,且還固定每週約會、做愛,幼幼甚至還爲了阿義離婚、墮胎。然而,好景不常,幼幼劈腿愛上同性女友人,於是提出分手,沒想到,阿義竟崩潰向正宮全盤托出,並與正宮聯手向幼幼提告求償。法院審理後,則判幼幼須賠償20萬元。

正宮提告主張,她與阿義結婚20年,但阿義2013年間透過網路聊天室認識幼幼後,便相約見面並交往,甚至以老公、老婆相稱,且除了多次出遊外,更以每週約1至2次的頻率做愛,就連幼幼進行子宮切除手術的同意人也是阿義,租屋也是阿義擔任連帶保證人,可見兩人關係親密,嚴重侵害她的配偶權。

正宮怒控,自從幼幼介入她的婚姻後,阿義慢慢脫離家庭,導致她因此罹患身心方面疾病,一直到阿義也因爲精神狀態不穩而就診時,她才知道對方外遇,因此憤而對幼幼提告求償。

對此,幼幼則辯稱,她確實知道阿義的已婚身分,更因此與前夫離婚,且於2016年10月因懷孕而由阿義陪同墮胎,但她隔年因倢是同性友人後,決定與阿義分手,但阿義心有不甘,竟在網路上開始霸凌她,導致她因此服藥自殺未遂,住進身心科病房治療。

幼幼表示,後來因爲阿義多次博取她同情求和,她因爲心軟而繼續與阿義有來往,但阿義卻多次騷擾她的家人,甚至是打傷她女友,而這期間她因爲經歷了離婚、自殺、手術、親人被打擾,導致手術、住院期間沒有家人替他簽署同意書,才由阿義出面照顧。

幼幼提到,她2020年2月正式與阿義分手後,阿義卻又在臉書上冒用她名字散播不實謠言及毀謗,她不得已提出妨害名譽告訴,但阿義要她撤告,並以要對她提告侵害配偶權來威脅她,她因此認爲,本件訴訟根本就是阿義拿着正宮證件委任律師提告,而並非正宮主動。

高雄地院審理時調查,阿義與幼幼確實多次出遊、發生關係,這些都有對話紀錄內容及出遊照片等可以證明,而雖然幼幼提出存證信函爲證,來證明阿義確實表明要幼幼撤回妨害名譽的告訴,他也會撤銷本件告訴,但幼幼卻無法證明是阿義拿着正宮證件來委請律師,因此最終還是認定本件訴訟有理,判幼幼須賠償正宮20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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