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交易詐貸10餘家銀行9.2億 知名牙材商一審重判15年
珖億企業負責人李建邦被控透過假交易詐貸9.2億元,臺北地院31日依銀行法等罪,重判李應執行有期徒刑15年,沒收1.1億餘元未扣案犯罪所得。(本報資料照片)
知名牙材設備代理商「珖億企業」負責人李建邦,被控透過假交易向10多家銀行、租賃公司詐貸9.2億餘元。臺北地院審結,31日依違反銀行法等罪重判李應執行有期徒刑15年,並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1億1847萬餘元,可上訴。
另外,同案共犯、李建邦的妻子裘振儀被判應執行5年徒刑;配合假交易的業者張景祥被判應執行3年徒刑;業者古少禾則被判應執行2年徒刑,緩刑3年,1年內須向公庫支付10萬元。
全案源於鼎興牙材負責人何宗英向銀行詐貸爆發後,金融機構開始自我檢視是否有類似詐貸案,與珖億來往的銀行發現貸款有詭,陸續向檢調報案。
檢方起訴指出,李建邦自2013年12月至2016年10月間,與羣鼎室內裝修公司、維德電腦等2家業者假交易,佯稱裝潢、買電腦等不實名義,並製作假契約,向和潤租賃及10多家銀行詐貸,金額超過9億206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