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揭露中聯重科造假被捕 《新快報》頭版要求放人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廣東新快報》23日在頭版刊登「請放人」報導,聲稱記者陳永洲因爲揭露中聯重科公司財務問題,被長沙警方逮捕。據指出,中聯重科在長沙交了很多稅。

《新快報》是由廣東《羊城晚報報業集團主辦的省級大報,陳永洲從去年9月26日至今年6月1日間,共發表了15篇有關中聯重科「虛報利潤」、「利益輸送」、「畸形營銷」及涉嫌造假等一系列批評性的報導,並向香港聯交所、香港證監會及中國證監會實名舉報中聯重科涉案。

中聯重科是中國工程機械首家A+H股上市公司總部位於湖南長沙,其兩大業務板塊分別爲混凝土機械和起重機械。中聯重科2012年營業收入480億元(人民幣,下同),淨利潤73億元。

消息指出,陳永洲18日在廣州長沙市公安局帶走。而長沙市公安局22日晚間透過官方微博證實,陳永洲因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已於19日被長沙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新快報》23日在頭版刊登「請放人」的報導,並表示「敝報雖小,窮骨頭,還是有那麼兩根的」。報導還說,一直以爲只要負責任地去做報導,就不會有問題,萬一出現問題,登報更正、致歉,如果太嚴重,對簿公堂,輸了官司,該怎麼賠就怎麼賠。「但事實證明,我們太天真了。」(下圖/取自網路)

「中聯重科給長沙交了很多稅…」報導指出, 如果上天只給我們一個說話的機會,我們會說,認真核查過陳永洲對中聯重科的所有的15篇批評報導,僅有的謬誤在於將「廣告費招待費5.13億」錯寫成了「廣告費5.13億」。

報導還強調,如果員警發現了敝報雖力盡而不能發掘之證據,敬請公示,「我們一定脫帽致敬」。

而《羊城晚報》報業集團負責人表態稱,記者正常的新聞採訪和輿論監督,是一種職務行爲社會責任,受到嚴格的法律保護,也希望有關方面釐清正常新聞報導、輿論監督與損害商業信譽的區別合法合理地處理這起備受關注的事件,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輿論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