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商銀行收購承接包商銀行業務細節曝光:負債約983.82億元 四分行這樣分拆處置

(原標題徽商銀行收購承接包商銀行業務細節曝光負債約983.82億元,四分行這樣分拆處置)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包商銀行破產清算事件有了新進展

繼5天前,銀保監會原則同意包商銀行破產,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宣佈裁定受理該行破產清算一案後,11月27日晚間,徽商銀行發佈公告,披露收購承接包商銀行部分資產負債業務的情況

公告披露,截至交易基準日,此次收購承接項下資產賬面淨值及徽商銀行承接的包商銀行的負債總額約983.82億元,資產評估值約653.47億元,業務價值爲153億元。該行無需就本次收購承接向包商銀行支付現金。徽商銀行承接負債和收購資產評估值軋差金額,扣減該行應當支付的業務價值金額,剩餘款項總額約177.35億元。

早在4月30日,銀保監會發布公告指出,包商銀行總行內蒙古自治區內各分支機構的相關業務由蒙商銀行承接,內蒙古自治區外各分支機構的相關業務由徽商銀行承接。

5月25日,徽商銀行北京、深圳成都寧波四家分行正式對外營業全面受理各項金融業務。與此同時,包商銀行在內蒙古自治區內的營業網點也定於25日起全部變更爲蒙商銀行營業網點,正式以“蒙商銀行”名義全面對外營業。

此次徽商銀行的公告,披露了收購承接的業務細節。公告顯示,徽商銀行與包商銀行、包商銀行接管組及存保基金訂立收購承接協議,收購承接包商銀行的目標業務、目標資產、目標負債及目標人員

具體來看,處置的目標業務分爲四類:一是包商銀行四家分行記賬維度涉及的業務及資產;二是最終客戶註冊地在內蒙古自治區域外的表內外對公信貸類業務和四家分行零售貸款業務及資產;三是四家分行所在地信用卡業務及資產;四是表外理財業務中客戶註冊地在內蒙古自治區域外的業務及資產。

從目標資產來看,分爲三類:一是四家分行記賬維度涉及的資產;二是四家分行所在地的事業部及信用卡業務項下資產;三是有效期內的非業務合同。

從目標負債負債來看,徽商銀行擬承接截至交易基準日應付未付的如下負債:同業及其他金融機構存放款項、吸收的存款、應付職工薪酬、應付利息預計負債、其他應付款及其他負債。目標負債不包括包商銀行四家分行開展的託管業務項下的負債和理財業務項下的負債。

目標人員則包括:包商銀行2019年5月24日登記在冊的隸屬北京、深圳、成都和寧波四家分行,總行公司金融事業部和金融市場事業部派駐四家分行所在地區的事業分部,及四家分行信用卡部、分中心的對勞動關係勞務派遣關係移轉無異議的合同制員工和派遣制員工。

此外,在四個地區工作的包商銀行總行員工(含總行高管、總行赴分行掛職人員、分行至總行調訓人員、總行事業部和總行其他部門員工)、以及不從事本次收購承接的資產負債相關業務的人員不在徽商銀行接收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