劃設蘭嶼爲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 旅遊須聘當地解說員
▲臺東縣政府交通及觀光發展處王國政副處長、黃天德議員及夏曼迦拉牧鄉長等,在蘭嶼與鄉親座談,聽取地方建議,目前正反意見都有,縣府將予以彙整後做爲日後辦理依據及參考。(圖/臺東縣政府提供 下同)
臺東縣政府爲解決蘭嶼地區部分觀光導覽解說亂象,擬依據發展觀光條例授權,研擬劃設「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規範遊客到蘭嶼觀光必須任聘當地解說員,日前由交通及觀光發展處王國政副處長、黃天德議員及夏曼迦拉牧鄉長等,在蘭嶼與鄉親座談,聽取地方建議,會中除說明相關劃設的程序及利弊分析外,民衆也踊躍提出寶貴建議,目前正反意見都有,縣府將予以彙整後做爲日後辦理依據及參考。
蘭嶼鄉具有特殊的自然人文景觀風貌,旅遊旺季吸引遊客量超過十萬人次,雖然造就當地觀光效益,卻也因爲遊客衆多及「一條龍」包套式的旅行團模式,造成對蘭嶼負面影響,尤其部分導遊或領隊不懂當地習俗而隨意介紹,嚴重傷害島上雅美(達悟)族文化及觀感,爲謀求改善方式,縣府擬依據發展觀光條例授權,研擬劃設「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規範遊客到蘭嶼旅行必須任聘當地解說員,由他們做最完整正確的解說,以避免上述情形一再發生,另外並可收取觀光保育費,不僅提升旅遊品質也增加在地就業機會,相關受益將回饋當地做爲生態保育之用。
會中民衆提出許多意見,也有部分質疑,例如擔心劃設後會影響居民目前生活方式或增加土地使用的限制造成不便等,亦有建議是否可以僅局部劃設作爲試辦等等,縣府都予一一解說,避免疑慮,務必讓民衆完整了解劃設之用意,也強調本案必須依照相關法令如原住民基本法等程序進行,在獲得大部分居民同意後纔會進行相關作業,最終期待能對既存導覽亂象予以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