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姓大橋「青蛙裝水流屍」 2嫌辯討債:奪槍走火誤殺

警方將兇嫌許姓男子人移送法辦。(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臺南警三分局刑警大隊偵六隊、鑑識中心歸仁分局與刑事局南部犯罪打擊中心偵八大隊第3隊,共同宣佈偵破「國姓大橋水流命案」,查出死者王忠泰遭40歲許勝凱槍擊殺人後,夥同39歲莊國恩棄屍曾文溪,許、莊二嫌均已到案,許嫌坦承因300多萬債務糾紛發生衝突而奪槍反制時走火誤殺,全案偵訊後依殺人等罪嫌送辦。

▲臺南市「國姓大橋水流屍命案」,發現死者現場。(圖/記者林悅翻攝)

警方說,今年9月24日12時30分許,據發現者報案指稱臺南市安南區安明路4段國姓橋下曾文溪南岸河牀,發現有一具疑似穿着青蛙浮屍,經市警三分局前往現場刑勘,發現死者着汗衫、西裝長褲、外穿青蛙裝,長褲左側外有1疊金紙,且眼睛遭膠帶封住,初步研判不排除他殺之嫌,於當日立即採集死者指紋送請刑事警察局緊急比對,確認死者爲臺南市警歸仁分局,在今年9月20日通報失蹤協尋的王忠泰。

▲警方鑑識人員在許嫌車輛蒐證。(圖/記者林悅翻攝)

經報請臺南地檢署王聖豪檢察官到場相驗,據檢察官與法醫至現場初部相驗發現死者右腋下有1圓型孔洞、背部腰椎發現另1孔洞,疑爲槍傷並通知家屬到場確認身分,即據以調查並報請地檢署指揮偵辦。

臺南市警察局相當重視本案,由臺南市警三分局、刑警大隊偵六隊、鑑識中心、歸仁分局與刑事局南部犯罪打擊中心偵八大隊第3隊合組專案小組進行偵辦,經通知與死者相關人等到案協助調查,查出死者於9月20日11時許,在臺南市永康租屋處接獲電話後,即持支票並駕駛自小客車外出後失聯,並證稱死者與安南區40歲男子許勝凱有金錢往來,且有聽死者轉述許男原本要於9月19日拿票換錢交給死者,惟他們2人在電話中爆發激烈口角

▲警方在車內發現血跡。(圖/記者林悅翻攝)

專案小組即刻沿路調閱相關路口數百支監視器及行車紀綠器分析比對,發現死者使用之車輛與許嫌使用之車輛行徑路線有交會重疊,加上許嫌9月20日後即避不見面,顯見其涉案重大,9月25日市警局長黃宗仁動員全市警力全力協尋死者車輛,於國道8號安定段橋下發現,並經鑑識中心採證研判死者系遭槍擊死於車內。

兇嫌運載棄屍的竹筏。(圖/記者林悅翻攝)

9月26日專案小組不眠不休,再搜尋到許嫌名下所有之2輛涉案車輛,惟已於案發後變賣爲他人使用,幸經鑑識中心發揮科學鑑驗專長,驗出其中1輛車內有載運屍體跡證,本案依採獲相關跡證及路口監視器影像,即報請檢察官核發拘票,惟當時適逢梅姬颱風侵臺,而延宕於9月29日先拘捕協助棄屍的莊國恩(收押),10月1日許嫌自知難逃法網,自行到市警刑警大隊投案

▲警方帶凶嫌到現場勘查。(圖/記者林悅翻攝)

許、莊2嫌到案後,許嫌供稱死者拿支票向他調錢已欠他300多萬元債務,案發時雙方處理債務糾紛,與死者在自小客車車內發生口角後並雙方互毆,死者從駕駛座旁空隙取出手槍,並持槍抵住許嫌左側胸口,許嫌供稱趁死者開車時不注意趁機反制時,但槍枝走火就擊中死者,當時死者尚未斷氣前,曾有要求許嫌將手槍丟棄並送醫,惟在棄槍途中就已斷氣身亡;即同莊嫌協助丟棄相關證物,並將屍體用竹筏載往國姓橋東側曾文溪上游棄屍。

全案偵訊後依殺人等罪嫌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於2日23時臺南地院諭令許嫌收押禁見。警方將針對許嫌行兇案情之供詞深入追查釐清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