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枝走火 員警清槍誤傷已記2小過

臺中市警局第三分局發生員警領槍槍枝走火造成左手掌受傷意外。(馮惠宜攝)

臺中市第三分局正義派出所一名邱姓員警21日下午擔任4點到6點勤務,領完槍進行清槍時,突然發生槍枝走火,子彈射中自己的左手掌食指與中指指縫掌緣當場血流如注,幸送醫包紮,所幸沒有大礙

臺中市第三分局正義派出所21日下午突然槍聲大作,巨大槍聲讓當時在辦公的其他人嚇了一跳,經瞭解是準備執勤的50歲邱姓員警,上班執勤前,先到槍械室提領警槍,再到辦公室裝載子彈於彈匣後直接拉滑套上膛,還將手指放進護弓內,誤觸板機將子彈擊發。

事後督察組人員瞭解發現,邱姓員警沒有依照程序,沒有先拉滑套,再檢視有無子彈再拉滑套上膛,邱姓員警則表示自己也嚇一大跳,不知道爲什麼會這麼做。

事件發生後,督察組人員在聽完邱員陳詞後,已經記兩小過懲處,同時也會加強員警領用警槍的教育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