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旬婦錢包掉了 運將比失主早發現秒送警局

76歲的陳姓婦人派出所錢包,才報案馬上就能尋回自己的錢包。(臺中市第三分局提供/馮惠宜臺中傳真)

臺中1名76歲的陳姓婦人日前搭乘計程車火車站時,不慎將錢包遺落車上,購買車票時遍尋不着錢包,趕緊報警求助,員警獲報到場瞭解,想起20分鐘前同仁曾受理特徵相符的拾得物,立即向同仁確認後,果然就是陳姓婦人遺失的錢包,陳姓婦人聞言不禁喜出望外,開心地說,自己真是太幸運了,才報案馬上就能尋回自己的錢包!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立德派出所警員羅挺維日前14時40分許於所內執勤時,1名唐姓計程車司機跑進派出所,向員警表示,其稍早在車上撿到客人的錢包,返回火車站欲尋找失主時,卻已找不到該名乘客,他便直接送至派出所,希望透過警方尋找並通知失主。

羅姓員警依規定受理後,立即嘗試聯繫失主,此時,警方正巧也接獲1件民衆於計程車上遺失錢包的案件。立德派出所員警劉佳竺到場後,得知陳姓婦人搭乘計程車到臺中火車站,原欲乘火車去找友人,沒想到買票時才發現自己的錢包不見了,仔細回想稍早行經路線研判錢包應是遺落在計程車上,便匆匆走回下車地點,打電話報警求助。

劉員想起方纔所內曾有計程車運將送來乘客遺失的錢包,拾獲時間及錢包特徵與陳婦所述極爲雷同,便馬上聯繫所內羅員確認資料,果然就是陳姓婦人所遺失的錢包。陳婦得知錢包已被運將送到派出所開心不已,對於運將拾物不昧及員警積極協助都相當感激,不斷向員警道謝,也再三表示自己日後一定會更爲小心

警方提醒民衆,出門在外個人貴重物品務必置於包包內等較不易掉落之處,下車前也請再次檢查有無遺留個人物品,並避免將貴重物品放置車內,減少遺失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