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體育法初審通過 排協今年可能改選2次

▲排協理事王貴賢(左)、秘書長章金榮(右)。(圖/記者魏立信攝)

記者魏立信/臺北報導

國民體育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初審通過,按正常程序有望在月底三讀通過,屆時82個特定體育團體將在半年內完成改選,其中中華民國排球協會可能得在1年內面臨2度改選。

根據國體法修正草案初審內容,在國體法修正之條文施行前已成立之特定體育團體,應自該法修正實行之日起6個月內依規定修正章程,及依章程將直轄市、縣(市)體育(總)會所屬之單項運動委員會(協會)或各級學校納爲團體會員調整其團體會員選派之會員代表人數,並召開會員(會員代表)大會,進行理事、監事之改選。

排協早在今年3月就已進行過改選,由理事長王貴賢、秘書長章金榮續任,但若國體法通過,今年年底就得再度面臨改選,對此,章金榮表示,一切尊重國體法配合執行。

體育署署長林德福表示,國體法生效後的6個月內,特定體育團體必須先修改組織章法後才能向內政部登記改選,他強調短時間內82個特定體育團體要完成上述事宜有難度,但體育署會全力協助各協會調整章程。

國體法的修改無疑是希望能提升臺灣體育環境,但部分條文修改後所帶來的連鎖效應不能不重視,像是修改後民衆皆可加入協會參與運作,但若是由不瞭解該運動專業、運作模式的民衆加入,是否會造成執行上的困難,這部分還有待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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