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體法三讀通過 協會明年2月底完成改選
國民體育法修正草案在8月31日立法院三讀通過,體育署於今日舉行記者會,副署長林哲宏表示,體育署會盡力加快腳步制定子法,最快在11月就會公佈執行,而各項協會也必須在國體法修正施行日起的6個月內完成改選。
本次國體法修法共有41個子法經過修正,修法重點包括財務透明、組織開放、營運專業以及建立仲裁機制、零用金等,盼協會能正視選手需求,展現更好的行政效能,並提供最佳的後勤服務。
其中協會改選以及各項子法制定必須在國體法修正施行日起的6個月內依規定完成,至於確切時間究竟何時也成爲外界關注焦點。
體育署副署長林哲宏表示,按照規定要在6個月內完成,但體育署會盡力縮短時程,最快今年11月就會公佈子法並執行,至於協會改選部分,體育署預計在下週一會與各單項協會開會討論後續事宜。
各協會改選也與以往不同,除了會員組成開放人民參與以及理事監事親等限制、現任中央機關政務人員及中央民意代表利益迴避原則外,也將設置運動選手理事資格及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