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訴訟法修正案 藍委強勢表決初審通過送協商
立院司法法制委員會21日審查《憲法訴訟法》第4條、第95條條文修正草案,藍綠歷經8個半小時激辯,最後全案出委員會,交付黨團協商。(楊亞璇攝)
立院司法法制委員會21日審查《憲法訴訟法》第4條、第95條條文修正草案,進行逐條討論時,國民黨立委2度提出停止討論動議,以人數優勢通過,藍綠歷經8個半小時激辯,最後全案出委員會,交付朝野協商。
今司法法制委員會下午大體發言時,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數度要求召開公聽會後再審議,她說,在野黨委員認爲大法官10人決定太扯,要今天6、7位藍白委員表決就來推翻司改國是會議多年討論嗎?有這麼多團體,呼籲一起在公聽會聆聽民間聲音。
司法法制委員會召委吳宗憲反嗆,這些都是少數的團體,「上次你們玩那套,臺北律師公會很多律師都出來抗議」,要民進黨尊重排案。
吳宗憲接着宣佈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提案停止討論,民進黨立委莊瑞雄怒轟,他剛剛有舉手,「你這樣就很可惡」、「吳宗憲你這樣講我就看不起你」,但吳宗憲繼續議程,表決後停止討論。
吳思瑤等人再度利用會議詢問抗議,她嗆,沒有討論不是民主,由於原訂開會時間下午5點半,吳宗憲宣佈,會議時間延長到討論事項處理完畢爲止,該案也通過。
下午5點4分進入逐條審查,國民黨立委翁曉玲強調,沒有要對付大法官、沒有要癱瘓憲法法庭,條文應與大法官人事案脫鉤,若大法官提前辭任、出缺導致憲法法庭法官審議人數不足,憲法法庭判決如何讓人民心服口服、建立公信力,民進黨立委一直在講癱瘓憲法法庭,這是維護人民釋憲聲請權。
經3人發言後,5點31分,吳宗憲作勢要宣讀暫時討論提案時,民進黨立委莊瑞雄立刻打斷說,這是逐條討論,按照往例給司法院表達意見,「司法院不是路人甲,整部法律制定讓司法院講一句會怎樣?」最終表決藍綠5比5,吳宗憲關鍵1票讓提案通過,裁示第4條停止表決。
接續進行《憲法訴訟法》第95條修法審查,吳思瑤首先表示,憲法法庭審理規則是由司法院定之,前項規則由全體大法官議決之,立法權把手伸到司法權。未料,6點11分吳思瑤發言後,國民黨立委再度提出停止討論動議。
民進黨立委沈伯洋痛斥,「一句話都還沒講,沒收民主討論,羞羞臉,有沒有臉!」吳思瑤痛批,不敢討論,只會沒收討論,不給討論只會表決。多名民進立委不敵國民黨人數優勢,通過停止討論,吳宗憲裁示,本案逐條已經處理完畢,本案交由黨團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