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仁雙屍案判死違反公平原則?監委要求「非常上訴+再審」
發生在2000年的歸仁雙屍命案,原先遭判死刑的謝志宏有可能有翻盤機會,監委王美玉提出調查報告,認爲原確定判決違反公平法院原則,將要求法務部轉請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研提非常上訴與再審。
歸仁雙屍命案發生在2000年6月23日,謝志宏和郭俊偉被指稱相約喝酒後,上前搭訕18歲的陳姓女子,但女子答應後又反悔,郭俊偉先是強制性交後再拿蝴蝶刀行兇,謝志宏則是接着砍48刀將女子殺死,但行兇過程被經過的86歲張姓農夫撞見,一併痛下殺手。
此案兩人在2011年被判死刑,不過全案仍有諸多疑點,關於謝志宏的事證也很少,包括衣物和機車沒有血跡反應,沒有直接證據,以及3份自白有問題,而當時謝志宏和郭俊偉分別到命案現場模擬時,兩個人有兩套說法,郭俊偉更直指謝志宏纔是最後奪命的關鍵,此案2011年7月高院第7次發回更審,隔年1月更七審判他死刑,5月再駁回上訴。
王美玉深入調查後提出調查報告,認爲原確定判決違反公平法院原則,將要求法務部轉請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研提非常上訴與再審,並將在11日下午2時30分,在監察院2樓簡報室召開記者會,公開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