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敬鎧裝盲詐保案監察院翻盤 司改會:非常上訴或再審

陳敬鎧(灰衣者被控裝瞎詐保案監察院調查結果出現新進展。(圖/記者宋德威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手球國手陳敬鎧裝詐保案又出現新進展,監察院15日公佈調查報告,認定陳敬鎧確實屬於視覺障礙。對此,民間司改會隨即發表聲明,表明陳敬鎧並非裝盲詐保,請求檢方爲他提出非常上訴或再審,讓當事人免受冤抑之苦。

陳敬鎧原爲手球國手,他2009年間發生車禍,而後經過3間醫院診斷後,認定他「重度視殘」並開出診斷證明書,陳敬鎧遂向保險公司取得理賠金數百萬元。保險公司認爲有詐,提出告訴後檢方進行偵辦,並對陳敬鎧提起公訴。一審法院認爲他故意在開庭或保險公司調查時裝瞎,實際上還能打球、玩飛盤甚至操作ATM提款,最後依3個詐欺罪判刑4年10月;全案上訴二審,仍認定他裝瞎詐保,但改判1年2月定讞。

陳敬鎧雖四處喊冤,但仍遭判刑定讞,今年6月間向檢方聲請暫緩執行獲准,監察院也着手調查本案。監察院委託國立中央大學認知神經科學研究所洪蘭教授與臺北榮民總醫院醫師組成專業團隊,對陳敬鎧的視覺情形進行鑑定,最後監察院的調查結果於15日出爐,認定陳敬鎧的大腦視覺系統呈現極顯著的視覺處理功能障礙,依臨牀症狀功能性磁振造影(fMRI)結果,他可能罹患功能性視盲,陳敬鎧確屬視覺障礙。

對於監察院的調查結果,陳敬鎧非常振奮,並透過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發表聲明,強調自己絕非裝盲詐保。另外司改會也表示,二審審理過程中,辯護人提出許多關於陳敬鎧盲視(Blindsight,患者看不見,卻可精準地感知物品的位置,因而能作出相對應行爲)的事證,但法院卻漠視行爲表現與視力功能(萬國視力表值)無必然正相關,竟在無相關科學或醫學鑑定或報告爲憑情況下,僅以其自住處走到陽明國中無需輔具影片,即認其視力在萬國視力表0.01標準以上,與監院委託的鑑定結果不符,也有顯然漏未審酌足以影響於判決之盲視等相關證據,具再審事由

司改會也認爲,二審合議庭審判長,在2016年2月2日逕赴彰基醫院詢問陳珊霓醫師,當時陳醫師並無「證人不能於審判期日到場」的客觀事實存在,合議庭「體諒其醫務繁忙」,逕行決定在2016年2月2日由審判長自行赴彰基醫院詢問,並以詢問內容作爲後續送其他鑑定機關鑑定參考,該函雖副知陳敬鎧及其辯護人,惟仍屬剝奪陳敬鎧受憲法刑事訴訟法保障之詰問權。司改會認爲,有罪確定判決有違反正當法律程序之判決違背法令,建請檢察總長高雄高分檢提出非常上訴及再審,讓當事人免受冤抑之苦。。